問題來源:
正確答案:D
答案分析:計算甲廠當月委托加工被代收代繳的消費稅:
委托加工桿頭消費稅組成計稅價格=[42×(1-10%)+2+12]÷(1-10%)=57.56(萬元)
委托加工收回木制桿頭被代收代繳消費稅=57.56×10%=5.76(萬元)
因為受托方乙廠沒有同類價格,只能組價計稅。在組價時注意收購原木的實際采購成本的計算:42萬元收購款中計算扣除了10%的進項稅,剩余(1-10%)的部分計入了采購成本;支付2萬元運費也要計入采購成本。

姜老師
2019-10-23 17:35:19 6664人瀏覽
自產(chǎn)自用應稅消費品沒有同類消費品銷售價格的,按照組成計稅價格計算納稅。(用于生產(chǎn)非應稅消費品、在建工程、管理部門、非生產(chǎn)機構(gòu)、提供勞務、饋贈、贊助、集資、廣告、樣品、職工福利、獎勵等方面的,應當納稅)
(1)實行從價定率辦法計算納稅的組成計稅價格計算公式:
組成計稅價格=(成本+利潤)÷(1-比例稅率)=[成本×(1+成本利潤率)]÷(1-比例稅率)
(2)實行復合計稅辦法計算納稅的組成計稅價格計算公式:
組成計稅價格=(成本+利潤+自產(chǎn)自用數(shù)量×定額稅率)÷(1-比例稅率)=[成本×(1+成本利潤率)+自產(chǎn)自用數(shù)量×定額稅率]÷(1-比例稅率)
您再理解下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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