葡萄酒價格如何計算?10%銷售額對應(yīng)的消費稅是多少?
為什么這里不是20÷10%×10%×10%,題目說10%賣了20萬
應(yīng)納的消費稅=36÷90%×10%×10%=0.4(萬元)。
問題來源:
【答案及解析】
項目 | 分類 | 納稅環(huán)節(jié) | 計稅方式 | 稅率 |
白酒 | —— | 生產(chǎn)、委托加工、進(jìn)口 | 復(fù)合計稅 | 20%+0.5元/斤(500克或500毫升) |
啤酒 | 甲類啤酒(每噸出廠價格≥3000元) | 從量計征 | 250元/噸 | |
乙類啤酒(每噸出廠價格<3000元) | 220元/噸 | |||
黃酒 | —— | 從量計征 | 240元/噸 | |
其他酒 | 如:葡萄酒、紅酒及部分配制酒 | 從價計征 | 10% | |
酒精、 調(diào)味料酒 | 不征稅 |
類別 | 計稅方式 | 稅率 |
以蒸餾酒或食用酒精為酒基,具有國家相關(guān)部門批準(zhǔn)的國食健字或衛(wèi)食健字文號并且酒精度低于38度(含)的配制酒 | 從價計征 | 10% |
以發(fā)酵酒為酒基,酒精度低于20度(含)的配制酒 | 從價計征 | 10% |
其他配制酒,按“白酒”的適用稅率征收消費稅 | 復(fù)合計稅 | 20%+0.5元/斤(500克或500毫升) |
計量單位 | 1斤(500克或 500毫升) | 1公斤(1000克) | 1噸(1000公斤) |
單位稅額 | 0.5元 | 1元 | 1000元 |
【地雷預(yù)警】納稅人采取賒銷方式銷售貨物的,其納稅義務(wù)的發(fā)生時間為書面合同約定的收款日期的當(dāng)天,所以銷售酒心巧克力于10月計算銷項稅額,本月無須計算銷項稅額。

喬老師
2024-08-07 16:14:19 2627人瀏覽
勤奮刻苦的同學(xué),您好:
注意,這里是將葡萄酒生產(chǎn)成了酒心巧克力。巧克力賣了20萬元,不是葡萄酒哈,我們需要找的是葡萄酒的價格,也就是業(yè)務(wù)4~~90%的葡萄酒賣了36萬元,那么10%的葡萄酒,銷售額=36/90%*10%,再×稅率10%,就是這部分葡萄酒應(yīng)納的消費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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