進項稅額一般規(guī)定_2025年稅法一基礎知識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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進項稅額一般規(guī)定(掌握)
進項稅額是納稅人購進貨物、加工修理修配勞務、服務、無形資產、不動產,支付或者負擔的增值稅額。
(一)準予從銷項稅額中抵扣的進項稅額
1.合法扣稅憑證
扣稅方式 | 合法扣稅憑證 |
以票據實抵稅(按票面稅額抵扣) | 從銷售方取得的增值稅專用發(fā)票(含稅控機動車銷售統(tǒng)一發(fā)票) |
從海關取得的海關進口增值稅專用繳款書 | |
從境外單位或者個人購進勞務、服務、無形資產或者境內的不動產取得的代扣代繳稅款的完稅憑證(應當具備書面合同、付款證明和境外單位的對賬單或者發(fā)票,資料不全的,其進項稅額不得從銷項稅額中抵扣) | |
支付道路通行費取得的增值稅電子普通發(fā)票 | |
購進國內旅客運輸服務取得的增值稅數字化電子發(fā)票 | |
以票計算抵稅 | 購進農產品取得(開具)的農產品銷售或收購發(fā)票、從按照簡易計稅方法依照3%征收率計算繳納增值稅的小規(guī)模納稅人取得增值稅專用發(fā)票 |
購進國內旅客運輸服務取得注明旅客身份信息的規(guī)定日期前的紙質行程單、鐵路車票或公路、水路等其他客票 | |
支付橋、閘通行費取得的通行費發(fā)票 |
2.農產品進項稅額抵扣(核定扣除除外)
(1)基本規(guī)定。
來源 | 憑證 | 進項稅額 | |
購入 農產品 | 不是直接從農業(yè)生產者手中購進 | 取得一般納稅人開具的增值稅專用發(fā)票或海關進口增值稅專用繳款書 | 以憑證上注明的增值稅額為進項稅額(9%) |
取得小規(guī)模納稅人開具的增值稅專用發(fā)票(按3%征收率開具的) | 以發(fā)票上注明的金額和9%扣除率計算進項稅額 | ||
取得的普通發(fā)票 | 不得抵扣進項稅額 | ||
直接從農業(yè)生產者手中購進 | 取得(開具)農產品銷售發(fā)票或收購發(fā)票 | 以發(fā)票上注明的農產品買價和9%扣除率計算進項稅額 | |
購進全環(huán)節(jié)免稅的農產品 | 納稅人從批發(fā)、零售環(huán)節(jié)購進適用免征增值稅政策的蔬菜、部分鮮活肉蛋而取得的普通發(fā)票 | 不得抵扣進項稅額 |
(2)特殊規(guī)定。
納稅人購進用于生產或委托加工13%稅率貨物的農產品,扣除率為10%,其中,9%是憑票據實抵扣或憑票計算抵扣進項稅額;1%是在生產領用農產品當期加計抵扣進項稅額。
當期農產品進項稅額抵扣金額=取得憑證(增值稅專用發(fā)票/海關進口增值稅專用繳款書/農產品銷售發(fā)票/農產品收購發(fā)票)注明的金額×9%+當期生產領用農產品憑證注明的金額×1%
(3)購進煙葉進項稅額計算。
購進煙葉準予抵扣的增值稅進項稅額,按照規(guī)定的收購煙葉實際支付的價款總額和煙葉稅及法定扣除率計算。
收購煙葉實際支付的價款總額=煙葉收購價格+價外補貼
煙葉收購單位,應將價外補貼與煙葉收購價格在同一張農產品收購發(fā)票或者銷售發(fā)票上分別注明,否則,價外補貼不得計算增值稅進項稅額進行抵扣。
煙葉稅應納稅額=收購煙葉實際支付的價款總額×煙葉稅稅率(20%)
準予抵扣的煙葉進項稅額=(收購煙葉實際支付的價款總額+煙葉稅應納稅額)×扣除率
3.國內旅客運輸服務進項稅額抵扣(2025年調整)
取得的票據類型 | 進項稅額抵扣 |
增值稅專用發(fā)票、增值稅電子普通發(fā)票 | 發(fā)票上注明的稅額 |
電子發(fā)票(航空運輸電子客票行程單)(2024年12月1日起) | 電子行程單上注明的稅額 |
電子發(fā)票(鐵路電子客票)(2024年11月1日起) | 鐵路電子客票平臺查詢的稅額 |
注明旅客身份信息的航空運輸紙質行程單(乘機日期在2025年9月30日前) | 航空旅客運輸進項稅額=(票價+燃油附加費)÷(1+9%)×9% 【辨析】基數不包括民航發(fā)展基金(機場建設費) |
注明旅客身份信息的鐵路紙質報銷憑證(乘車日期在2025年9月30日前) | 鐵路旅客運輸進項稅額=票面金額÷(1+9%)×9% |
注明旅客身份信息的公路、水路等其他客票 | 公路、水路等其他旅客運輸進項稅額=票面金額÷(1+3%)×3% |
國內旅客運輸服務,限于與本單位簽訂了勞動合同的員工,以及本單位作為用工單位接受的勞務派遣員工發(fā)生的國內旅客運輸服務。
4.納稅人支付的道路、橋、閘通行費進項稅額抵扣
5.保險服務進項稅額抵扣
納稅人提供的其他財產保險服務,比照上述規(guī)定執(zhí)行。
6.不動產進項稅額抵扣
自2019年4月1日起,納稅人取得不動產或者不動產在建工程的進項稅額不再分2年抵扣,即進項稅額允許在購進當期一次性全部抵扣。
7.進口環(huán)節(jié)進項稅額抵扣
對海關代征進口環(huán)節(jié)增值稅開具的增值稅專用繳款書上標明有兩個單位名稱,即既有代理進口單位名稱,又有委托進口單位名稱的,只準予其中取得專用繳款書原件的一個單位抵扣稅款。
(二)不得從銷項稅額中抵扣的進項稅額
1.下列項目的進項稅額不得抵扣:
(1)4個無銷項。
用于簡易計稅方法計稅項目、免征增值稅項目、集體福利或者個人消費的購進貨物、勞務、服務、無形資產和不動產。
(2)4個非正常。
非正常損失,指因管理不善造成貨物被盜、丟失、霉爛變質,以及因違反法律法規(guī)造成貨物或不動產被依法沒收、銷毀、拆除的情形。
(3)4個服務。
購進的貸款服務、餐飲服務、居民日常服務和娛樂服務。
納稅人購進貸款服務進項稅額不得抵扣,向貸款方支付的與該筆貸款直接相關的投融資顧問費、手續(xù)費、咨詢費等費用,進項稅額也不得抵扣。
2.適用一般計稅方法的納稅人,兼營簡易計稅方法計稅項目、免征增值稅項目而無法劃分不得抵扣的進項稅額,按照下列公式計算不得抵扣的進項稅額:
不得抵扣的進項稅額=當期無法劃分的全部進項稅額×(當期簡易計稅方法計稅項目銷售額+免征增值稅項目銷售額)÷當期全部銷售額
3.資產用途改變的稅務處理
4.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應按銷售額依照增值稅稅率計算應納稅額,不得抵扣進項稅額,也不得使用增值稅專用發(fā)票:
(1)一般納稅人會計核算不健全,或者不能夠提供準確稅務資料的。
(2)除另有規(guī)定外,納稅人年應稅銷售額超過小規(guī)模納稅人標準,未辦理一般納稅人登記手續(xù)的。
5.進項稅額轉出特殊規(guī)定
已抵扣進項稅額的購進貨物(不含固定資產,固定資產按凈值轉出)、勞務、服務,無法確定該項進項稅額的,按當期實際成本計算應扣減的進項稅額。
實際成本=進價+運費+保險費+其他有關費用
所屬章節(jié):第二章 增值稅
注:以上內容選自彭婷老師2025年《稅法一》輕一·基礎細講班授課講義
(本文為東奧會計在線原創(chuàng)文章,僅供考生學習使用,禁止任何形式的轉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