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任注冊會計師和后任注冊會計師的概念_25年注冊會計師審計學習要點




盡管注冊會計師審計科目難度大,但并非完全“不好學”。通過科學的學習方法以及類似思維導圖、歷年試題等干貨資料的加持,考生可以逐步掌握知識點。東奧為大家準備了25年注冊會計師審計學習要點精講,一起來學習吧!
【所屬章節(jié)】
第十四章:審計溝通
第二節(jié):前任注冊會計師和后任注冊會計師的溝通
【知 識 點】
前任注冊會計師和后任注冊會計師的概念
前任 注冊會計師 | 情形一:是指已對被審計單位上期財務報表進行審計(★★),但被現(xiàn)任注冊會計師接替的其他會計師事務所的注冊會計師 情形二:接受委托但未完成審計工作,已經(jīng)或可能與委托人解除業(yè)務約定的注冊會計師,也視為前任注冊會計師 情形三:如果被審計單位委托注冊會計師對已審計財務報表進行重新審計,之前對已審計財務報表發(fā)表審計意見的注冊會計師應被視為前任注冊會計師(提供第二意見) 【提示】(★★★) ①在實務中,還可能出現(xiàn)委托人在相鄰兩個會計年度中連續(xù)變更多家會計師事務所的情況。在這些情況下,相對于執(zhí)行本期財務報表審計業(yè)務的注冊會計師而言,前任注冊會計師是指為上期財務報表出具了審計報告的注冊會計師,以及之后接受委托對本期財務報表進行審計但未完成審計工作的所有其他會計師事務所的注冊會計師 ②如果上期財務報表僅經(jīng)過代編或?qū)忛?,?zhí)行代編或?qū)忛啒I(yè)務的注冊會計師不能被視為前任注冊會計師 |
后任 注冊會計師 | 情形一:是指正在考慮接受委托(如:簽訂業(yè)務約定書之前)或已經(jīng)接受委托(如:簽訂了業(yè)務約定書),接替前任注冊會計師對被審計單位本期財務報表進行審計的注冊會計師 情形二:如果被審計單位委托注冊會計師對已審計財務報表進行重新審計,正在考慮接受委托或已經(jīng)接受委托的注冊會計師也視為后任注冊會計師(提供第二意見) |
判斷原則 | 1.前任注冊會計師和后任注冊會計師是就會計師事務所發(fā)生變更時的情況而言的 2.在未發(fā)生會計師事務所變更的情況下,同處于某一會計師事務所中的不同的注冊會計師不屬于前后任注冊會計師的范疇 |
總體要求 (共5點) | 1.溝通的發(fā)起方:后任注冊會計師負有主動溝通的義務。 2.溝通的前提:需征得被審計單位的同意(理由:溝通的事項涉及被審計單位的信息,需要保密) 3.溝通的形式:溝通可以采用書面或口頭的方式 4.溝通情況的記錄:后任注冊會計師應當將溝通的情況記錄于審計工作底稿 5.保密的規(guī)定:前后任注冊會計師應當對溝通過程中獲知的信息保密。即使未接受委托,后任注冊會計師仍應履行保密義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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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以上內(nèi)容選自張敬富老師《審計》科目基礎班授課講義
(本文是東奧會計在線原創(chuàng)文章,轉(zhuǎn)載請注明來自東奧會計在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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