審計證據(jù)——注會審計知識點解讀




在注會考試中審計科目關于審計證據(jù)這一知識點是考察的重點,下面我們來看一下這個知識點。
審計證據(jù)的含義及要求
說明 | |
定義 | 審計證據(jù)指注冊會計師為了得出審計結論、形成審計意見而使用的所有信息,包括構成財務報表基礎的會計記錄所含有的信息和其他的信息 |
組成 | (1)財務信息: ①構成財務報表的基礎的會計記錄,如:原始憑證、記賬憑證、明細賬、總分類賬未在記賬憑證中反映的對財務報表的其他調(diào)整等 ②支持會計記錄的信息,如對賬單、人事檔案 【提示】將這些會計記錄作為審計證據(jù)時,其來源和被審計單位內(nèi)部控制的相關強度(對內(nèi)部生成的證據(jù)而言)都會影響注冊會計師對這些原始憑證的信賴程度 (2)其他的信息(非財務信息): ①從被審計單位內(nèi)部或外部獲取的會計記錄以外的信息,如:審計單位會議記錄、內(nèi)部控制手冊、詢證函的回函等 ②通過詢問、觀察和檢查等審計程序獲取的信息 如:檢查存貨獲取存貨存在性的證據(jù) ③自身編制或獲取的可以通過合理推斷得出結論的信息,如:注冊會計師編制的各種計算表、分析表等 |
組成部分關系 | (1)會計信息和其他的信息缺一不可,原因: ①沒有會計信息,審計工作無法進行 ②沒有其他的信息,可能無法識別重大錯報風險 (2)只有將兩者結合在一起,才能將審計風險降為可接受的低水平,為發(fā)表審計意見提供合理基礎 |
要求 | (1)注冊會計師應當測試會計記錄以獲取審計證據(jù) (2)會計記錄中含有的信息本身并不足以提供充分的審計證據(jù)作為對財務報表發(fā)表審計意見的基礎,注冊會計師還應當獲取用作審計證據(jù)的其他的信息 |
解讀1:
審計證據(jù)的范圍:范圍較廣:內(nèi)部、外部、承接業(yè)務前獲取的,以前年度審計所獲取的信息。
解讀2:
信息的缺乏(如管理層拒絕提供注冊會計師要求的聲明)本身也構成審計證據(jù)。
注:各類信息皆為審計證據(jù)。
解讀3:
這個知識點在注會考試中是重點,應當重點把握。
(本文為東奧會計在線原創(chuàng)文章,僅供考生學習使用,禁止任何形式的轉(zhuǎn)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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