審計抽樣的含義、特征、適用性_注會審計強化階段知識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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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導航】
審計抽樣的相關概念
【所屬章節(jié)】
第四章 審計抽樣方法
【知識點】審計抽樣的含義、特征、適用性
審計抽樣的含義、特征、適用性
一、審計抽樣的定義
審計抽樣:是指注冊會計師對具有審計相關性的總體中低于100%的項目實施審計程序,使所有抽樣單元都有被選取的機會,為注冊會計師針對整個總體得出結論提供合理基礎。
其中:
①總體:是指注冊會計師從中選取樣本并期望據此得出結論的整個數據集合。
②抽樣單元:是指構成總體的個體項目。
【特別提示】
抽樣是一個適用性較廣的概念,不僅注冊會計師執(zhí)行審計工作時使用抽樣,意見調查、市場分析或科學研究都可能用到抽樣。但是審計抽樣不同于其他行業(yè)的抽樣:
①審計抽樣可能為某賬戶余額的準確性提供進一步佐證證據,注冊會計師通常只需要評價該賬戶余額是否存在重大錯報,而不需要確定其初始金額,這些初始金額在審計抽樣開始之前已由被審計單位記錄并匯總完畢。
②在運用抽樣方法進行意見調查、市場分析或科學研究時,類似的初始數據在抽樣開始之前通常并未得到累積、編制或匯總。
二、審計抽樣的特征
1.審計抽樣的3個特征(★★★同時具有)
(1)對具有審計相關性的總體中低于100%的項目實施審計程序;(不能是全查)
(2)所有抽樣單元都有被選取的機會;(但不一定機會均等:選取樣本不能存在偏向)(選秀女)
(3)可以根據樣本項目的測試結果推斷出有關抽樣總體的結論。
2.選取樣本時對代表性的考慮
(1)代表性的含義
代表性:是指在既定的風險水平下,注冊會計師根據樣本得出的結論,與對整個總體實施與樣本相同的審計程序得出的結論類似(★★★注意:不是完全相同)。
(2)應用原則
只有當從抽樣總體中選取的樣本具有代表性時,注冊會計師才能根據樣本項目的測試結果推斷出有關總體的結論。
(3)代表性的判斷標準
樣本的選取是無偏向的,該樣本通常就具有了代表性。
(4)影響代表性的因素
序號 | 相關因素 | 無關因素 |
1 | 整個樣本 | 樣本中的單個項目 |
2 | 如何選擇樣本 | 樣本規(guī)模 |
3 | 錯報的發(fā)生率 | 錯報的特定性質 |
(如:異常情況導致的樣本錯報) |
三、審計抽樣的適用性
階段 | 對抽樣的規(guī)定 |
(1)風險評估程序 | ①通常不涉及使用審計抽樣。 |
②如果注冊會計師在了解控制的設計和確定其是否得到執(zhí)行同時計劃和實施控制測試,則可能涉及審計抽樣,但此時的審計抽樣僅適用于控制測試。不是針對風險評估程序。 | |
(2)控制測試 | ①當控制的運行留下軌跡時,注冊會計師可以考慮使用審計抽樣實施控制測試。 |
②對于未留下運行軌跡的控制實施測試時,注冊會計師通常實施詢問、觀察等審計程序,以獲取有關控制運行有效性的審計證據,此時不宜使用審計抽樣。 | |
③在被審計單位采用信息技術處理各類交易及其他信息時,注冊會計師通常只需要測試信息技術一般控制,并從各類交易中選取一筆或幾筆交易進行測試,就能獲取有關信息技術應用控制運行有效性的審計證據,此時不需使用審計抽樣。 | |
(3)實質性程序 | ①在實施細節(jié)測試時,注冊會計師可以使用審計抽樣的方法獲取審計證據。 |
②如果注冊會計師將某類交易或賬戶余額的重大錯報風險評估為可接受的低水平,也可不實施細節(jié)測試,此時不需使用審計抽樣。 | |
③實施實質性分析程序時,注冊會計師的目的不是根據樣本項目的測試結果推斷有關總體的結論,此時不宜使用審計抽樣。 | |
審計抽樣可以與其他測試方法結合進行。例如,在審計應收賬款時,注冊會計師可以使用選取特定項目的方法將應收賬款中的單個重大項目挑選出來單獨測試,再針對剩余的應收賬款余額進行抽樣。 |
如果一個人不知道他要駛向哪個碼頭,那么任何風都不會是順風。備考注會考試的考生一定要相信自己,堅定信念。
注:以上內容選自張敬富老師《審計》授課講義
(本文為東奧會計在線原創(chuàng)文章,僅供考生學習使用,禁止任何形式的轉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