舞弊的種類與責任_2019年注會審計基礎階段知識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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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導航】
舞弊的種類與責任
【所屬章節(jié)】
第十三章 對舞弊和法律法規(guī)的考慮
【知識點】舞弊的種類與責任
舞弊的種類與責任
1.在財務報表審計中,注冊會計師關注編制虛假財務報告和侵占資產兩類舞弊。
2.注冊會計師對發(fā)現舞弊的責任可以從正反兩個方面界定:
(1)有責任對財務報表整體是否不存在由舞弊或錯誤導致的重大錯報獲取合理保證。
(2)由于審計的固有限制,注冊會計師不能對財務報表整體不存在重大錯報獲取絕對保證。即使按審計準則恰當計劃和執(zhí)行了審計工作,也不可避免地存在財務報表中的某些重大錯報未被發(fā)現的風險。
在舞弊導致錯報的情況下,固有限制的潛在影響尤其重大。舞弊導致的重大錯報未被發(fā)現的風險,大于錯誤導致的重大錯報未被發(fā)現的風險。
如在完成審計工作后發(fā)現舞弊導致的財務報表重大錯報,特別是串通舞弊或偽造文件記錄導致的重大錯報,并不必然表明注冊會計師沒有遵守審計準則。
每一個成功者都有一個開始。勇于開始,才能找到成功的路,東奧祝同學們順利通關注冊會計師考試!
(注:以上內容選自范永亮老師《審計》授課講義)
(本文為東奧會計在線原創(chuàng)文章,僅供考生學習使用,禁止任何形式的轉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