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對企業(yè)持有以備經營出租的空置建筑物或在建建筑物,如董事會或類似機構作出書面決議,明確表明將其用于經營出租且持有意圖短期內不再發(fā)生變化的,即使尚未簽訂租賃協議,視為投資性房地產;企業(yè)將建筑物出租,按租賃協議向承租人提供的相關輔助服務在整個協議中不重大的,確認為投資性房地產。
更新時間:2022-06-20 14:30:58 查看全文>>
對企業(yè)持有以備經營出租的空置建筑物或在建建筑物,如董事會或類似機構作出書面決議,明確表明將其用于經營出租且持有意圖短期內不再發(fā)生變化的,即使尚未簽訂租賃協議,視為投資性房地產;企業(yè)將建筑物出租,按租賃協議向承租人提供的相關輔助服務在整個協議中不重大的,確認為投資性房地產。
更新時間:2022-06-20 14:30:58 查看全文>>
投資性房地產的特征及內容:
投資性房地產具有以下特征:
投資性房地產是一種經營性活動;
投資性房地產在用途、狀態(tài)、目的等方面區(qū)別于作為生產經營場所的房地產和用于銷售的房地產。
投資性房地產內容包括已出租的土地使用權;持有并準備增值后轉讓的土地使用權;已出租的建筑物。
投資性房地產,是指為賺取租金或資本增值,或兩者兼有而持有的房地產。投資性房地產應當能夠單獨計量和出售。
投資性房地產的確認和初始計量
投資性房地產的概念和范圍:
投資性房地產,是指為賺取租金或資本增值,或兩者兼有而持有的房地產。投資性房地產應當能夠單獨計量和出售。
投資性房地產的范圍有已出租的土地使用權;持有并準備增值后轉讓的土地使用權;已出租的建筑物。
投資性房地產具有以下特征:
(1)投資性房地產是一種經營性活動;
(2)投資性房地產在用途、狀態(tài)、目的等方面區(qū)別于作為生產經營場所的房地產和用于銷售的房地產。
將某項資產確認為投資性房地產,首先應當符合投資性房地產的定義,其次要同時滿足投資性房地產的兩個確認條件:
投資性房地產,是指為賺取租金或資本增值(房地產買賣的差價),或兩者兼有而持有的房地產。投資性房地產應當能夠單獨計量和出售。
投資性房地產范圍主要包括:已出租的土地使用權、持有并準備增值后轉讓的土地使用權和已出租的建筑物。
1.已出租的土地使用權
已出租的土地使用權是指企業(yè)將自有的土地使用權,以經營租賃的方式對外進行了出租。
2.有并準備增值后轉讓的土地使用權
企業(yè)持有并準備增值后轉讓的土地使用權,是指企業(yè)已經取得的并準備將來增值后再轉讓的土地使用權。因為這類土地使用權很可能給企業(yè)帶來資本增值收益,符合投資性房地產的定義,所以應劃分為投資性房地產,但按國家有關規(guī)定認定的閑置土地不屬于投資性房地產。
3.已出租的建筑物
投資性房地產的范圍包括已出租的土地使用權、持有并準備增值后轉讓的土地使用權和已出租的建筑物。
企業(yè)計劃用于出租但尚未出租的土地使用權,不屬于投資性房地產。
對于租入再轉租給其他單位的土地使用權不屬于投資性房地產。
閑置土地,不屬于投資性房地產。
企業(yè)租入再轉租給其他單位的建筑物不屬于投資性房地產。
不屬于投資性房地產的項目
自用房地產:即為生產商品、提供勞務或者經營管理而持有的房地產。
外購的投資性房地產采用成本模式計量的企業(yè),外購投資性房地產時,應按照確定的實際成本,借記”投資性房地產“科目,貸記”銀行存款“等科目。采用公允價值模式計量的企業(yè),應當在”投資性房地產“科目下設置”成本“和”公允價值變動“兩個明細科目,分別核算投資性房地產的取得成本和持有期間的累計公允價值變動金額,外購投資性房地產時,按照確定的實際成本,借記”投資性房地產—成本 “科目,貸記”銀行存款“等科目。
企業(yè)自行建造的房地產采用成本模式計量的企業(yè),自行建造的投資性房地產達到可使用狀態(tài)時,應按照確定的實際成本,借記投資性房地產科目,貸記在建工程、開發(fā)產品等科目。采用公允價值模式計量的企業(yè),自行建造的投資性房地產達到可使用狀態(tài)時,應按照確定的實際成本,借記投資性房地產——成本科目,貸記在建工程、開發(fā)產品等科目。
投資性房地產的后續(xù)計量模式有:成本模式和公允價值模式
企業(yè)通常應當采用成本模式對投資性房地產進行后續(xù)計量,滿足特定條件時也可以采用公允價值模式對投資性房地產進行后續(xù)計量。
同一企業(yè)只能采用一種模式對所有的投資性房地產進行后續(xù)計量,不得同時采用兩種計量模式。
采用公允價值模式計量的投資性房地產
采用公允價值模式的前提條件
企業(yè)只有存在確鑿證據表明投資性房地產的公允價值能夠持續(xù)可靠取得,才可以采用公允價值模式對投資性房地產進行后續(xù)計量。
企業(yè)一旦選擇采用公允價值計量模式,就應當對其所有的投資性房地產均采用公允價值模式進行后續(xù)計量。
將某個項目確認為投資性房地產,首先應當符合投資性房地產的定義,其次要同時滿足投資性房地產的兩個確認條件:與該投資性房地產相關的經濟利益很可能流入企業(yè);該投資性房地產的成本能夠可靠地計量。
外購的投資性房地產的確認和初始計量
對于企業(yè)外購的房地產,只有在購入房地產的同時開始對外出租(自租賃期開始日起,下同)或用于資本增值,才能稱之為外購的投資性房地產。外購投資性房地產的成本,包括購買價款、相關稅費和可直接歸屬于該資產的其他支出。
相關知識推薦
最新知識問答
名師講解已出租的建筑物屬于投資性房地產的有
知識導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