個人所得稅匯算清繳到哪辦理?
個人所得稅匯算清繳是指納稅人在2020年需要計算并結清2019年度綜合所得的應退或應補稅款,在會計實務中,納稅人應向哪里的稅務機關辦理個人所得稅綜合所得年度匯算呢?下面一起來看看吧!
問:納稅人向哪里的稅務機關申報辦理2019年度個人所得稅綜合所得年度匯算?
答:《國家稅務總局關于辦理2019年度個人所得稅綜合所得匯算清繳事項的公告》(國家稅務總局公告2019年第44號)規(guī)定:“九、接受年度匯算申報的稅務機關:
按照方便就近原則,納稅人自行辦理或受托人為納稅人代為辦理2019年度匯算的,向納稅人任職受雇單位所在地的主管稅務機關申報;有兩處及以上任職受雇單位的,可自主選擇向其中一處單位所在地的主管稅務機關申報。納稅人沒有任職受雇單位的,向其戶籍所在地或者經(jīng)常居住地的主管稅務機關申報。
扣繳義務人在年度匯算期內(nèi)為納稅人辦理年度匯算的,向扣繳義務人的主管稅務機關申報。
綜上所述,納稅人按照方便就近原則選擇申報稅務機關即可。
(本文來源:四川省稅務局,由東奧會計在線整理,轉載須注明出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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