技術成果出資入股的會計科目
無形資產、實收資本等。
技術成果出資入股涉及的會計科目主要有以下幾個:
對于接受技術成果出資的企業(yè)
無形資產:技術成果符合無形資產的定義和確認條件,應將其確認為無形資產。按投資合同或協(xié)議約定的價值(但合同或協(xié)議約定價值不公允的除外),借記 “無形資產” 科目。
實收資本(或股本):如果是有限責任公司,貸記 “實收資本” 科目;如果是股份有限公司,貸記 “股本” 科目。其金額為投資方在企業(yè)注冊資本或股本中所占的份額。
資本公積:當技術成果的評估價值大于投資方在企業(yè)注冊資本或股本中所占的份額時,差額部分應計入 “資本公積 —— 資本溢價(或股本溢價)” 科目。
對于以技術成果出資的投資方
長期股權投資:投資方應按投出技術成果的公允價值,借記 “長期股權投資” 科目。
無形資產:貸記 “無形資產” 科目,按該技術成果的賬面價值結轉。
資產處置損益:投出技術成果的公允價值與其賬面價值的差額,計入 “資產處置損益” 科目。若公允價值大于賬面價值,為收益,貸記 “資產處置損益”;若公允價值小于賬面價值,為損失,借記 “資產處置損益”。
技術成果出資要交什么稅
技術成果出資可能涉及以下稅種:
所得稅
企業(yè)所得稅:企業(yè)以技術成果投資入股到境內居民企業(yè),被投資企業(yè)支付的對價全部為股票(權)的,企業(yè)可選擇繼續(xù)按現(xiàn)行有關稅收政策執(zhí)行,也可選擇適用遞延納稅優(yōu)惠政策。選擇遞延納稅政策的,經(jīng)向主管稅務機關備案,投資入股當期可暫不納稅,允許遞延至轉讓股權時,按股權轉讓收入減去技術成果原值和合理稅費后的差額計算繳納所得稅。此外,居民企業(yè)以非貨幣性資產對外投資確認的非貨幣性資產轉讓所得,可在不超過 5 年期限內,分期均勻計入相應年度的應納稅所得額,按規(guī)定計算繳納企業(yè)所得稅。一個納稅年度內,居民企業(yè)技術轉讓所得不超過 500 萬元的部分,免征企業(yè)所得稅;超過 500 萬元的部分,減半征收企業(yè)所得稅。
個人所得稅:個人以技術成果投資入股,應按照 “財產轉讓所得” 項目,依法計算繳納個人所得稅。但個人也可選擇在不超過 5 個公歷年度內(含)分期繳納。自 2016 年 9 月 1 日起,個人以技術成果投資入股到境內居民企業(yè),被投資企業(yè)支付的對價全部為股票(權)的,個人可選擇適用遞延納稅優(yōu)惠政策,投資入股當期可暫不納稅,允許遞延至轉讓股權時,按股權轉讓收入減去技術成果原值和合理稅費后的差額計算繳納所得稅。
增值稅:技術成果出資屬于增值稅應稅行為,一般納稅人提供技術轉讓、技術開發(fā)和與之相關的技術咨詢、技術服務,免征增值稅。但需向主管稅務機關辦理減免稅備案手續(xù)。小規(guī)模納稅人發(fā)生增值稅應稅銷售行為,合計月銷售額未超過 10 萬元(以 1 個季度為 1 個納稅期的,季度銷售額未超過 30 萬元)的,免征增值稅。
印花稅:技術成果出資涉及產權轉移書據(jù),應按所載金額的萬分之五貼花。自 2018 年 5 月 1 日起,對按萬分之五稅率貼花的資金賬簿減半征收印花稅,對按件貼花五元的其他賬簿免征印花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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