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編“娜寫年華”]東奧會計在線中級會計職稱頻道提供:本篇為2016年《經(jīng)濟法》答疑精選:一審、二審、重審。
【原題】判斷題
根據(jù)民事訴訟法律制度的規(guī)定,只有第一審案件的當事人才可以提起上訴,其他人不得提起上訴。( 。
正確答案:對
知識點:訴訟
【學員提問】
老師您好:一審上訴后,成為二審,二審的判決、裁定是最終的判決、裁定。當事人對重審案件的判決、裁定可以上訴。重審案件相當于一審,可以上訴。這些我不能理解。
【東奧老師回答】
尊敬的學員,您好:
舉例理解下吧,例如,甲欠乙的錢一直不還,乙就決定起訴甲,法院受理了,就是所謂的“一審”,一審法院作出判決,要求甲還錢,甲不服這個一審判決,甲在一審判決書送達之日起15天內(nèi)可以向上一級法院提起上訴,如果甲在一審判決書送達之日的第10天提起上訴了,而且法院受理了,此時就是“二審”,如果二審法院認定一審的判決是完全沒問題的,二審作出的判決仍然是要求甲還錢,甲就應該還錢,因為此時的二審判決就是最終的判決,甲不能再上訴了。因為咱們國家實行的是兩審終審制。但是,如果二審法院認定一審的判決是違反法定程序的,可能影響了案件的正確判決的,就要裁定撤銷原判決,發(fā)回原審法院重審,此時這個重審就相當于是一審,說白了,就是要再走一次一審程序,所以,重審的判決作出后,如果甲還是不服,此時甲還可以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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