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中級經濟師《人力資源管理》考點:勞動者違反勞動法律的責任
來源:東奧會計在線責編:wzq2018-09-28 17:11: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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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導航】
勞動者違反勞動法律的責任
【所屬章節(jié)】
本知識點屬于《人力資源管理》科目第十八章 法律責任與行政執(zhí)法
【知識點】勞動者違反勞動法律的責任
勞動者違反勞動法律的責任
1.因勞動者存在違法情形,致使勞動合同被依法確認無效,給用人單位造成損害的,勞動者應當承擔賠償責任 |
2.勞動者違反《勞動合同法》的規(guī)定解除勞動合同,或者違反勞動合同中約定的保密義務、競業(yè)限制,給用人單位造成損失的,應當承擔賠償責任 |
3.下列情況之一,用人單位與勞動者解除約定服務期的勞動合同的,勞動者應按合同向用人單位支付違約金: |
(1)勞動者嚴重違反用人單位規(guī)章制度的 |
(2)勞動者嚴重失職,營私舞弊,給用人單位造成重大損害的 |
(3)勞動者同時與其他用人單位建立勞動關系,對完成本單位的工作任務造成嚴重影響,或經用人單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
(4)勞動者以欺詐、脅迫手段或乘人之危,使用人單位在違背真實意思的情況下訂立或變更勞動合同的 |
(5)勞動者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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