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審計》基礎考點:注冊會計師的責任
【小編導言】2014年注冊會計師報名時間為3月31日至4月25日,現(xiàn)階段進入2014注會基礎備考期,是打牢基礎的重要階段,我們一起來學習2014《審計》基礎考點:注冊會計師的責任。
【內容導航】:
1.按照審計準則的要求對財務報表發(fā)表審計意見是注冊會計師的責任
2.注冊會計師應當遵守相關職業(yè)道德要求
3.管理層和治理層理應對編制財務報表承擔完全責任
4.財務報表審計不能減輕管理層和治理層對財務報表的責任
【所屬章節(jié)】:
本知識點屬于《審計》科目第五章審計目標第一節(jié)財務報表審計總體目標與審計工作前提的內容。
【知識點】:注冊會計師的責任
1.按照審計準則的要求對財務報表發(fā)表審計意見是注冊會計師的責任。
【相關鏈接】教材P508第二十三章審計報告參考格式中的“注冊會計師的責任”段。
2.注冊會計師應當遵守相關職業(yè)道德要求,按照審計準則的規(guī)定計劃和實施審計工作,獲取充分、適當?shù)膶徲嬜C據(jù),并根據(jù)獲取的審計證據(jù)得出合理的審計結論,發(fā)表恰當?shù)膶徲嬕庖姡⑼ㄟ^簽署審計報告確認其責任。
3.管理層和治理層理應對編制財務報表承擔完全責任
(1)管理層、治理層承擔對財務報表編制責任和注冊會計師承擔對財務報表審計責任是整個財務信息生成鏈條上的不同環(huán)節(jié),兩者缺一不可,各司其責。
(2)《公司法》、《會計法》以及最高人民法院的《司法解釋》等法律法規(guī)要求管理層和治理層對編制財務報表承擔責任,目的是從源頭上保證財務信息質量。
(3)在某些方面,管理層、治理層與注冊會計師兩方之間對財務報表信息可能存在信息不對稱問題。管理層、治理層作為提供財務報表信息的內部人員,對企業(yè)的情況更為了解,更能作出適合企業(yè)特點的會計處理決策和判斷,因此,管理層、治理層應當對編制財務報表承擔完全責任。
(4)盡管在審計過程中,注冊會計師可能向管理層和治理層提出調整建議,甚至在不違反獨立性的前提下為管理層編制財務報表提供協(xié)助,但管理層仍然對編制財務報表承擔責任,并通過簽署財務報表確認這一責任。
4.財務報表審計不能減輕管理層和治理層對財務報表的責任
如果財務報表存在重大錯報,而注冊會計師通過審計沒有能夠發(fā)現(xiàn),也不能因為財務報表已經(jīng)注冊會計師審計這一事實而減輕管理層和治理層對財務報表的責任。
責任編輯:龍貓的樹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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