簡易辦法計算抵免_25年注會稅法學習要點




在注會稅法科目中,該知識點主要介紹了簡易辦法計算抵免的相關規(guī)定,采用簡易辦法須遵循“分國不分項”原則,適用于兩種情況需注意,另外,簡易辦法不適用預提所得稅的直接抵免和饒讓抵免。
【所屬章節(jié)】
第十二章:國際稅收稅務管理實務
第三節(jié):境外所得稅收管理
【知 識 點】
簡易辦法計算抵免
采用簡易辦法須遵循“分國不分項”原則,適用簡易辦法計算抵免的兩種情況:
1.定率12.5%——取得真實發(fā)生的憑證或證明,但無法準確確認應當繳納并已經(jīng)實際繳納的境外所得稅稅額,且直接繳納及間接負擔的稅額在所得來源國(地區(qū))的實際有效稅率高于12.5%;
2.白名單——列出法定稅率明顯高于我國的境外所得來源國(地區(qū))名單,按我國規(guī)定稅率計算抵免限額,以此作為可抵免已在境外實際繳納的所得稅稅額。
法定稅率明顯高于我國的境外所得來源國(地區(qū))名單如下:美國、阿根廷、布隆迪、喀麥隆、古巴、法國、日本、摩洛哥、巴基斯坦、贊比亞、科威特、孟加拉國、敘利亞、約旦、老撾。
注意
(1)簡易計算抵免辦法不適用預提所得稅等直接抵免;
(2)境外所得采用簡易辦法計算抵免額的,不適用饒讓抵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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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上就是注會考試《稅法》科目知識點“簡易辦法計算抵免”相關內(nèi)容,以下為稅法科目的章節(jié)習題,學練結合,快來打卡吧!
注:以上內(nèi)容選自劉穎老師注會《稅法》科目基礎班授課講義
(本文是東奧會計在線原創(chuàng)文章,轉載請注明來自東奧會計在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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