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稅征稅對象和納稅義務人_2025注會《稅法》考點搶先學




與其他科目相比,注會稅法的各個章節(jié)之間相對獨立,沒有太多邏輯勾稽關系。這意味著考生需要分別記憶和理解各章節(jié)的內(nèi)容,而不能依賴整體邏輯來推導?。以下是《稅法》第七章知識點“關稅征稅對象和納稅義務人”講解,來學習吧!
? 25考季注會《稅法》搶學考點匯總> ? 備考免費資料,注冊即可打開全科資料庫>
關稅征稅對象和納稅義務人
一、征稅對象
關稅是海關依法對進出境貨物、物品征收的一種稅。所謂“境”是指關境,又稱“海關境域”“關稅領域”,是國家關稅法令完全實施的境域。
提示:
關境與國境不是等同概念。國境是一個主權(quán)國家的領土范圍,與關境存在等于、大于、小于三種關系。我國關境小于國境。
關稅的征稅對象是準許進出境的貨物和物品。
關稅概念中的“貨物”,指的是貿(mào)易性的商品物資;而“物品”則具有非貿(mào)易性,指的是個人隨身攜帶、郵寄及其他非貿(mào)易性的物品。貨物和物品在計征關稅時有不同的計稅規(guī)則。
關稅的征稅對象 | 稅收政策 | ||
貨物 | 貿(mào)易性商品 | 按照貨物征收——一般貿(mào)易管理 | |
跨境電商零售進口商品 | 超過年度限額的 | ||
未超年度 限額的 | 未超單次限額 | 按照貨物征收——跨境電子商務零售進口稅收政策 | |
超過單次限額且訂單下僅一件商品 | |||
進境物品 | 旅客隨身攜帶的行李物品、個人郵遞物品、各種運輸工具上的服務人員攜帶進口的自用物品、饋贈物品以及其他方式進境的個人物品 | 行李及郵遞物品進口稅(簡稱“行郵稅”) |
二、納稅義務人
具體情況 | 納稅義務人 |
進口貨物 | 收貨人 |
出口貨物 | 發(fā)貨人 |
進出境物品 | 所有人和推定所有人 (攜帶人、收件人、寄件人或托運人等) |
知識點來源:第七章 關稅法和船舶噸稅法
以上內(nèi)容選自劉穎老師24年《稅法》基礎階段課程講義
(本文為東奧會計在線原創(chuàng)文章,僅供考生學習使用,禁止任何形式的轉(zhuǎn)載)
注冊會計師導航
-
考試資訊
-
考試資料
考試資料 | 會計 | 審計 | 稅法 | 經(jīng)濟法 | 財管 | 戰(zhàn)略 | 考試經(jīng)驗 | 考試大綱 | 免費答疑
-
輔導課程
-
考試題庫
-
互動交流
-
東奧書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