準予從銷項稅額中抵扣的進項稅額的特殊情況—(實耗)核定抵扣_25注會




注冊會計師《稅法》中增值稅抵扣“銷項稅”非常嚴謹,因此會出臺各種細致條款,比如:鑒于計算抵扣進項稅容易產生舞弊和高征低扣的現象,自2012年7月1日起,在部分行業(yè)開展增值稅進項稅額核定扣除試點。繼而有了抵扣銷項稅的核定抵扣,一起了解一下吧。
準予從銷項稅額中抵扣的進項稅額的特殊情況—(實耗)核定抵扣
鑒于計算抵扣進項稅容易產生舞弊和高征低扣的現象,自2012年7月1日起,在部分行業(yè)開展增值稅進項稅額核定扣除試點。
提示
政策針對:
(1)“前免后抵、自開自抵”的方式導致虛開農產品收購發(fā)票案件屢屢發(fā)生;
(2)農產品深加工企業(yè)銷售產品時,多數按照基本稅率計算銷項稅額,扣除卻按照低于稅率的扣除率計算抵扣進項稅額,“高征低扣”不合理。
核定扣稅試點改革的范圍:
自2012年7月1日起,以購進農產品為原料生產銷售液體乳及乳制品、酒及酒精、植物油的增值稅一般納稅人,納入農產品增值稅進項稅額核定扣除試點范圍,其購進農產品無論是否用于生產上述產品,增值稅進項稅額均按照《農產品增值稅進項稅額核定扣除試點實施辦法》的規(guī)定抵扣。
提示
除規(guī)定范圍以外的納稅人,其購進農產品仍按現行增值稅的有關規(guī)定計算抵扣農產品進項稅額。
試點改革的核心內容:
改革1,改變原計算抵扣進項稅的方式,實行農產品進項稅核定扣除辦法。取消了試點農產品的購進扣稅,改為實耗扣稅法,按納稅人實耗農產品確定可抵扣的進項稅。
改革2,將農產品進項稅額的扣除率改為納稅人再銷售貨物時貨物的適用稅率。
購進目的 | 扣除率 | |
購進農產品用于生產 | 13%稅率貨物 | 13% |
9%稅率貨物 | 9% | |
購進農產品直接銷售 | 9% |
核定扣除政策的具體運用:
第一類,購進農產品直接銷售的——經銷行為
當期允許抵扣農產品增值稅進項稅額=當期銷售農產品數量/(1-損耗率)×農產品平均購買單價×9%/(1+9%)
損耗率=損耗數量/購進數量×100%
提示
試行核定扣除企業(yè)的農產品經銷行為采取銷售數量控制法核定,納稅人根據每月農產品銷售數量、農產品平均購買單價和農產品進項稅額扣除率計算當期允許抵扣的農產品進項稅額。
舉例
某企業(yè)(增值稅一般納稅人)是《農產品增值稅進項稅額核定扣除試點實施辦法》的試點抵扣企業(yè),2023年4月,該企業(yè)外購農產品100噸,直接對外銷售90噸。該批農產品購買單價每噸40萬元,損耗率5%,則當期允許抵扣的增值稅進項稅額:
當期允許抵扣農產品增值稅進項稅額=當期銷售農產品數量/(1-損耗率)×農產品平均購買單價×9%/(1+9%)=90/(1-5%)×40×9%/(1+9%)=312.89(萬元)。
第二類,生產企業(yè)農產品進項稅額核定扣除——生產銷售行為
有三種方法:投入產出法、成本法和參照法。
知識點來源:第二章 增值稅法
以上內容選自劉穎老師24年《稅法》基礎階段課程講義
(本文為東奧會計在線原創(chuàng)文章,僅供考生學習使用,禁止任何形式的轉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