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經濟法》基礎考點:特殊的交付方式
【小編導言】2014年注冊會計師報名時間為3月31日至4月25日,現階段進入2014注會基礎備考期,是打牢基礎的重要階段,我們一起來學習2014《經濟法》基礎考點:特殊的交付方式。
【內容導航】:
1.簡易交付
2.指示交付
3.占有改定

本知識點屬于《經濟法》科目第三章物權法律制度第三單元動產的物權變動的內容。
【知識點】:特殊的交付方式
1.簡易交付
簡易交付是指動產物權設立和轉讓前,權利人已經先行占有該動產的,物權在法律行為生效時發(fā)生變動效力。
2.指示交付
動產物權設立和轉讓前,第三人依法占有該動產的,負有交付義務的人可以通過轉讓請求第三人返還原物的權利代替交付。
3.占有改定
動產物權轉讓時,雙方又約定由出讓人繼續(xù)占有該動產的,物權轉移自該約定生效時發(fā)生效力。
責任編輯:龍貓的樹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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