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涉稅服務相關法律》每日考點:行政處罰的基本原則




2018年稅務師考試時間為11月10日-11日,距離考試僅剩3天,考生們要做好考前準備,未打印準考證的考試要及時打印。小編為大家整理了高分值的考點,供大家學習。
行政處罰的基本原則
原則 | 內(nèi)容 |
行政處罰法定原則 | 1.處罰設定權、依據(jù)、主體、程序法定;2. 沒有法定依據(jù)或者不遵守法定程序的,行政處罰無效 |
處罰公開、公正、過罰相當原則 | 1.處罰的依據(jù)、執(zhí)法過程要公開。2.防止偏聽偏信,使當事人了解其違法行為的性質并給予其申辯機會,防止自查自斷。3.重過重罰、輕過輕罰,相同情況相同處罰;處罰應采用最必要的方式,符合比例法則、合乎情理且有可行性、符合客觀規(guī)律 |
處罰與教育相結合原則 | 1.行政機關未責令當事人改正或者限期改正違法行為即作出行政處罰的,雖違反行政處罰的法律原則,但并不直接導致行政處罰程序違法,不會導致行政處罰行為無效或撤銷。2. 本原則既非意味著可以以罰代刑,也非意味著可以以教代罰。對稅收違法行為涉嫌犯罪的案件,稅務機關除依法進行行政處理(處罰)外,要及時移送公安機關處理,對徇私舞弊不依法移送的,必須依法追究責任 |
保障相對人權益原則 | 相對人享有陳述權、申辯權、提起行政復議或訴訟、獲得賠償?shù)臋嗬?/p> 【提示】行政機關在處罰決定作出前未履行告知、聽取陳述和申辯義務的,行政處罰決定不能成立 |
監(jiān)督制約、職能分離原則 | 包括行政機關對違法行為的調查與審理分離;作出罰款決定的機關與收繳罰款的機構分離;聽證主持人與調查檢查人員分離等 |
一事不二罰(款)原則 | 對違法行為人的同一個違法行為,不得以同一事實和同一依據(jù)給予兩個(次)以上的同類(罰款)處罰 |
稅務師考試準考證打印入口將于11月11日15:00關閉,在此之前考生要及時打印準考證,預祝大家考試輕松過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