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資源稅稅率_2025年稅法一基礎知識點




備考之路雖然充滿挑戰(zhàn),但是并不是難以通過。東奧會計在線梳理了稅務師《稅法一》的核心知識點,快來學習掌握它們,打下堅實的基礎吧!
■ 推薦:《稅法一》基礎考點匯總>>
水資源稅稅率(熟悉)
(一)水資源稅的適用稅額
水資源稅的適用稅額由各省、自治區(qū)、直轄市人民政府統(tǒng)籌考慮本地區(qū)水資源狀況、經濟社會發(fā)展水平和水資源節(jié)約保護要求,按照《水資源稅改革試點實施辦法》有關規(guī)定,在所附《各省、自治區(qū)、直轄市水資源稅最低平均稅額表》規(guī)定的最低平均稅額基礎上,分類確定具體適用稅額。
(二)水資源稅適用稅額的確定
項目 | 用水情形 | 稅額規(guī)則 |
高稅額 情形 | 取用地下水 | 從高確定稅額 同一類型取用水,地下水稅額>地表水稅額 |
水資源嚴重短缺和超載地區(qū)取用水 | 從高確定稅額 | |
未經批準擅自取用水、取用水量超過許可水量或者取水計劃的部分 | 結合實際適當提高稅額 | |
特種取用水(洗車、洗浴、高爾夫球場、滑雪場等取用水) | 從高確定稅額 | |
低稅額 情形 | 疏干排水中回收利用的部分(將疏干排水進行處理、凈化后自用以及供其他單位和個人使用的部分) | 從低確定稅額 |
水源熱泵取用水 | ||
稅額 適用 | 一般取用水 | 除水力發(fā)電取用水外,按取水口所在地的適用稅額 |
水力發(fā)電取用水 | 稅額≤0.008元/千瓦時,且原則上不高于改革前費稅標準 跨?。ㄗ灾螀^(qū)、直轄市)界河水電站水力發(fā)電取用水按較高一方稅額執(zhí)行 | |
取用水工程管理單位調配的水資源 | 按接入水工程管理單位的取水口所在地稅額執(zhí)行 | |
取用水資源適用不同稅額 | 應當分別計量實際取用水量,未分別計量的,從高適用稅額 |
所屬章節(jié):第六章 資源稅
注:以上內容選自彭婷老師2025年《稅法一》輕一·基礎細講班授課講義
(本文為東奧會計在線原創(chuàng)文章,僅供考生學習使用,禁止任何形式的轉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