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稅務師稅法一預習搶跑:增值稅的計稅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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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導航】
增值稅的計稅方法
【所屬章節(jié)】
第二章 增值稅
【知識點】增值稅的計稅方法
增值稅的計稅方法
增值稅計稅方法包括一般計稅方法、簡易計稅方法和扣繳計稅方法。
一、一般計稅方法
1.我國采用間接計稅方法,也即國際上通行的購進扣稅法。
2.一般納稅人發(fā)生應稅銷售行為,除適用簡易計稅方法的,均應采用一般計稅方法計算繳納增值稅。
3.增值稅一般納稅人一般計稅方法基本的計算公式:
二、簡易計稅方法
1.我國對小規(guī)模納稅人采用簡易計稅方法,只對小規(guī)模納稅人發(fā)生的銷售額征稅,同時小規(guī)模納稅人購進項目所含進項稅額不可以抵扣。
2.一般納稅人發(fā)生特定銷售行為,也可以選擇簡易計稅方法計稅,但不可以抵扣進項稅額。
3.計算公式:當期應納增值稅額=當期銷售額(不含稅)×征收率
三、扣繳計稅方法
1.境外單位或者個人在境內發(fā)生應稅行為,在境內未設有經營機構的,以其境內代理人為扣繳義務人;在境內沒有代理人的,以購買方為扣繳義務人。
2.扣繳義務人按照下列公式計算應扣繳稅額:
應扣繳稅額=接受方支付的價款÷(1+稅率)×稅率
公式中的“接受方”一般是指應稅行為的接受者,也就是境外單位或者個人在境內提供應稅行為的對象。
(注:以上內容選自彭婷老師《稅法一》授課講義)
(本文為東奧會計在線原創(chuàng)文章,僅供考生學習使用,禁止任何形式的轉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