旅客運輸服務如何抵扣進項稅額?
旅客運輸服務是指為客戶提供旅客運輸,主要對象是旅客,其次是行李、包裹和郵件,主要以提供勞務的形式為旅客服務。那么在會計實務中,國內旅客運輸服務可以抵扣進項稅額么?具體該如何計算呢?
問:納稅人購進國內旅客運輸服務如何抵扣進項稅額?
答:納稅人購進國內旅客運輸服務,其進項稅額允許從銷項稅額中抵扣。納稅人取得增值稅專用發(fā)票的,以發(fā)票上注明的稅額為進項稅額。納稅人未取得增值稅專用發(fā)票的,暫按照以下規(guī)定確定進項稅額:
1.取得增值稅電子普通發(fā)票的,為發(fā)票上注明的稅額;
2.取得注明旅客身份信息的航空運輸電子客票行程單的,為按照下列公式計算進項稅額:
航空旅客運輸進項稅額=(票價+燃油附加費)÷(1+9%)×9%;
3.取得注明旅客身份信息的鐵路車票的,為按照下列公式計算的進項稅額:
鐵路旅客運輸進項稅額=票面金額÷(1+9%)×9%;
4.取得注明旅客身份信息的公路、水路等其他客票的,按照下列公式計算進項稅額:
公路、水路等其他旅客運輸進項稅額=票面金額÷(1+3%)×3%。
(本文來源:湖北省稅務局,由東奧會計在線整理,轉載須注明出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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