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們是建設類企業(yè),有項目在異地,是預繳2%的增值稅對嗎?
【問題】我們是建設類企業(yè),有項目在異地,是預繳2%的增值稅對嗎?
【答案】
(一)一般納稅人跨縣(市、區(qū))提供建筑服務,適用一般計稅方法計稅的,以取得的全部價款和價外費用扣除支付的分包款后的余額,按照2%的預征率計算應預繳稅款。
(二)一般納稅人跨縣(市、區(qū))提供建筑服務,選擇適用簡易計稅方法計稅的,以取得的全部價款和價外費用扣除支付的分包款后的余額,按照3%的征收率計算應預繳稅款。
(三)小規(guī)模納稅人跨縣(市、區(qū))提供建筑服務,以取得的全部價款和價外費用扣除支付的分包款后的余額,按照3%的征收率計算應預繳稅款。
【政策依據(jù)】
國家稅務總局關于發(fā)布《納稅人跨縣(市、區(qū))提供建筑服務增值稅征收管理暫行辦法》的公告 國家稅務總局公告2016年第17號
說明:因政策不斷變化,以上會計實操相關內容僅供參考,如有異議請以官方更新內容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