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目余額表借方和貸方相等嗎
來源:東奧會計在線責編:劉子玥2025-09-01 15:44:09
相等,但單個科目的借貸方不一定相等。具體來說:
1.借貸總額平衡原理:
(1)期初借方總額等于期初貸方總額。
(2)期間發(fā)生借方總額等于期間發(fā)生貸方總額。
(3)期末借方總額等于期末貸方總額。
2.單個科目借貸方情況:
通常情況下并非每個科目的借貸方都相等。只有過渡科目或期初期末沒有余額的科目,其借貸方合計才可能一樣。另外就是當月需要全部結(jié)轉(zhuǎn)的損益類科目,其借貸方可能在特定期間內(nèi)相等,但這并不適用于所有科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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