進項稅轉出包括哪些情況?
需要做進項稅額轉出的情形:
1.企業(yè)已經抵扣進項稅額,后期改變用途用于簡易計稅方法計稅項目、免征增值稅項目、集體福利或者個人消費的購進貨物、加工修理修配勞務、服務、無形資產或不動產。
其中涉及到的固定資產,無形資產(不包括其他權益性無形資產)和不動產僅指專用于上述項目的,如果時兼用情況,不需要做進項稅額轉出。比如某公司購入辦公樓5層用于企業(yè)的日常辦公,一層作為食堂,一層設置成圖書館、休閑健身吧等(集體福利),這種兼用行為下的固定資產購進時的進項稅額都可以進行稅前扣除。
2.購進貨物發(fā)生非正常損失
購進貨物因管理不善造成的丟失、變質、被盜或則因違反法規(guī)而被沒收、銷毀等非正常損失都需要做進項稅額轉出,但是屬于正常損耗范圍內的就不需要做進項稅額轉出。
3.出口企業(yè),不得免征和抵扣的稅額,也要做進項稅額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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