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確定固定資產的折舊年限?
固定資產按照多少年計提折舊是在哪里規(guī)定的?
尊敬的學員,您好:
會計準則上要求:固定資產的折舊年限指會計人預估這個資產能用多少年就折舊多少年。 而《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yè)所得稅法實施條例》第六十條指出:除國務院財政、稅務主管部門另有規(guī)定外,固定資產計算折舊的最低年限如下:
(一)房屋、建筑物,為20年;
(二)飛機、火車、輪船、機器、機械和其他生產設備,為10年;
(三)與生產經(jīng)營活動有關的器具、工具、家具等,為5年;
(四)飛機、火車、輪船以外的運輸工具,為4年;
(五)電子設備,為3年。
在實務中,企業(yè)一般都是按照企業(yè)所得稅法中的規(guī)定確定折舊年限的,比如廠房折舊年限20年,機械設備10年,電子產品如臺式機折舊3年等。
說明:因政策不斷變化,以上會計實操相關內容僅供參考,如有異議請以官方更新內容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