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注會《經(jīng)濟法》預習考點:違約責任的承擔方式




注冊會計師考試從來都不是一個輕松的選擇,如果想要順利過關,一定要妥善安排備考計劃,小編整理注會經(jīng)濟法知識點,幫助大家打好基礎,順利過關!
【所屬章節(jié)】
CPA經(jīng)濟法第四章 合同法律制度——違約責任
【知識點】違約責任的承擔方式
1.繼續(xù)履行
(1)金錢債務
當事人一方未支付價款或者報酬的,對方可以要求其支付價款或者報酬(金錢之債一定可以要求繼續(xù)履行)。
(2)非金錢債務
當事人一方不履行非金錢債務或者履行非金錢債務不符合約定的,對方可以要求履行,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
?、俜缮匣蛘呤聦嵣喜荒苈男?
②債務的標的不適于強制履行或者履行費用過高;
?、蹅鶛嗳嗽诤侠砥谙迌任匆舐男?。
2.補救措施
當事人履行合同義務,質量不符合約定的,應當按照當事人的約定承擔違約責任。對違約責任沒有約定或者約定不明確的,受損害方根據(jù)標的性質以及損失的大小,可以合理選擇要求對方承擔修理、更換、重作、退貨、減少價款或者報酬等違約責任。
東奧會及時更新CPA成績查詢入口,敬請關注。
注冊會計師導航
-
考試資訊
-
考試資料
考試資料 | 會計 | 審計 | 稅法 | 經(jīng)濟法 | 財管 | 戰(zhàn)略 | 考試經(jīng)驗 | 考試大綱 | 免費答疑
-
輔導課程
-
考試題庫
-
互動交流
-
東奧書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