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注會《經濟法》知識點:質押背書




注冊會計師考試臨近,沖刺階段備考應注重知識點的查漏補缺,小編整理注會經濟法知識點例題,幫助大家強化備考,順利過關!
【知識點】質押背書
1.質押背書的款式,與轉讓背書基本相同,但是必須記載“質押”(或者“設質”、“擔?!?字樣作為絕對必要記載事項;假如未做該記載,則形式上構成“轉讓背書”。
2.以匯票設定質押時,出質人在匯票上只記載了“質押”字樣未在票據(jù)上簽章的,或者出質人未在匯票、粘單上記載“質押”字樣而另行簽訂質押合同、質押條款的,不構成票據(jù)質押。
3.票據(jù)質權人的權利
(1)有權以相當于票據(jù)權利人的地位行使票據(jù)權利,包括行使付款請求權、追索權。
(2)質押背書的被背書人并不享有對票據(jù)權利的處分權;票據(jù)質權人進行轉讓背書或者質押背書的,背書行為無效,但被背書人可以進行委托收款背書。
(3)出質人(背書人)如有其他債權人,票據(jù)質權人(被背書人)享有優(yōu)先于其他債權人的權利。
【相關鏈接】例題:質押背書
在步入康莊大道之前,總要走過一段崎嶇艱辛的道路;在變得熠熠生輝之前,總須經歷一段黯淡無光的日子。那些吃過的苦,那些流過的淚,終會成為我們成長過程中的寶貴財富。只要堅信前途的光明,一時的煩惱又算得了什么!大家一定要記得進行注會準考證打印,千萬不要忘記錯過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