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注會《經(jīng)濟法》知識點:對外債權的訴訟時效




注冊會計師考試臨近,強化階段備考應注重知識點的查漏補缺,小編整理注會經(jīng)濟法知識點,幫助大家強化備考,順利過關!
【知識點】對外債權的訴訟時效
1.債務人對外享有債權的訴訟時效,自人民法院受理破產(chǎn)申請之日起中斷。
2.債務人無正當理由未對其到期債權及時行使權利,導致其對外債權在破產(chǎn)申請受理前1年內(nèi)超過訴訟時效期間的,人民法院受理破產(chǎn)申請之日起重新計算上述債權的訴訟時效期間。
在步入康莊大道之前,總要走過一段崎嶇艱辛的道路;在變得熠熠生輝之前,總須經(jīng)歷一段黯淡無光的日子。那些吃過的苦,那些流過的淚,終會成為我們成長過程中的寶貴財富。只要堅信前途的光明,一時的煩惱又算得了什么!祝大家在CPA成績查詢時都能順利通關。
注冊會計師導航
-
考試資訊
-
考試資料
考試資料 | 會計 | 審計 | 稅法 | 經(jīng)濟法 | 財管 | 戰(zhàn)略 | 考試經(jīng)驗 | 考試大綱 | 免費答疑
-
輔導課程
-
考試題庫
-
互動交流
-
東奧書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