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稅務師考試《稅法二》每日一練:個人所得稅
2017年稅務師考試報名已經(jīng)開始,您是否已經(jīng)順利進入備考的基礎階段了呢?每日一練是保持良好狀態(tài)的有效方法,為幫助大家快速進入稅務師考試學習狀態(tài),東奧小編為您提供2017年TA《稅法二》每日一練習題。
【單項選擇題】
張某2014年1月1日與一賓館簽訂承包經(jīng)營合同,合同規(guī)定張某每年可從賓館獲得承包經(jīng)營所得96000元,其余所得歸賓館所有。該賓館未變更工商登記。則張某2014年承包所得應納個人所得稅為( )元。
A、4700
B、6850
C、4140
D、8640
【正確答案】C
【答案解析】承包人對企業(yè)經(jīng)營成果不擁有所有權,僅按合同約定取得一定所得的,按工資、薪金所得計征個人所得稅。應繳納個人所得稅=[(96000÷12-3500)×10%-105]×12=414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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