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中級會計職稱經濟法每日一練: 股東直接訴訟
中級會計職稱考試已進入備考階段,扎實備考夯實基礎。東奧會計在線中級職稱頻道提供:《經濟法》科目每日一練:股東直接訴訟
【練習·多選題】
根據公司法律制度的規(guī)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高級管理人員執(zhí)行公司職務時因違法給公司造成損失的,在一定情形下,連續(xù)180日以上單獨或合計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的股東可以為了公司利益,以自己的名義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下列各項中,屬于該情形的有( ?。?。
A.股東書面請求公司董事會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遭到拒絕
B.股東書面請求公司董事會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董事會自收到請求之日起30日內未提起訴訟
C.股東書面請求公司監(jiān)事會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遭到拒絕
D.股東書面請求公司監(jiān)事會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監(jiān)事會自收到請求之日起30日內未提起訴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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