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間非營利組織特定業(yè)務會計處理_2023年中級會計實務知識點打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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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識點】民間非營利組織受托代理業(yè)務、捐贈收入、業(yè)務活動成本、凈資產等特定業(yè)務的會計處理★★★
【所屬章節(jié)】第二十六章 民間非營利組織會計
民間非營利組織受托代理業(yè)務、捐贈收入、業(yè)務活動成本、凈資產等特定業(yè)務的會計處理
一、捐贈收入
(一)捐贈收入的概念
1.在實務中,民間非營利組織既可能作為受贈人,接受其他單位或個人的捐贈;也可能作為捐贈人,對其他單位或個人作出捐贈。
2.對于捐贈收入,應按照捐贈人對捐贈資產的使用是否設置了限制,分別按照限定性收入和非限定性收入進行核算。
(1)如果捐贈人對捐贈資產的使用設置了時間限制或者(和)用途限制,則確認的相關捐贈收入為限定性捐贈收入;
(2)如果捐贈方對捐贈的使用沒有設置時間限制或用途限制,則確認的相關捐贈收入為非限定性捐贈收入。
3.其他說明
(1)應當區(qū)分捐贈與捐贈承諾
捐贈承諾:是指捐贈現(xiàn)金或其他資產的書面協(xié)議或口頭約定等。捐贈承諾不滿足非交換交易收入的確認條件。
民間非營利組織對于捐贈承諾,不應予以確認,但可以在會計報表附注中作相關披露。
(2)民間非營利組織對于其接受的勞務捐贈,不應予以確認,但應當在會計報表附注中作相關披露。
注:以上中級會計考試學習內容選自張敬富老師《中級會計實務》授課講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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