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資性房地產自行建造會計分錄
精選回答
投資性房地產自行建造會計分錄:
發(fā)生建造成本時
借:投資性房地產—在建
貸:銀行存款
建造完工時
借:投資性房地產(成本模式)
投資性房地產—成本(公允價值模式)
貸:投資性房地產—在建
自行建造投資性房地產的確認和初始計量:
自行建造投資性房地產,其成本由建造該項資產達到預定可使用狀態(tài)前發(fā)生的必要支出構成,包括土地開發(fā)費、建筑成本、安裝成本、應予以資本化的借款費用、支付的其他費用和分攤的間接費用等。建造過程中發(fā)生的非正常性損失,直接計入當期損益,不計入建造成本。
投資性房地產,是指為賺取租金或資本增值,或兩者兼有而持有的房地產。投資性房地產應當能夠單獨計量和出售。
投資性房地產具有以下特征:
投資性房地產是一種經營性活動;
投資性房地產在用途、狀態(tài)、目的等方面區(qū)別于作為生產經營場所的房地產和用于銷售的房地產。
投資性房地產的范圍:
已出租的土地使用權;
持有并準備增值后轉讓的土地使用權;
已出租的建筑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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