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些特定持有待售類別分類的具體應用_2022年中級會計實務必備知識點




2022年中級會計考試《中級會計實務》的知識點來嘍!考生們快根據本文內容努力備考,爭取將知識掌握吧!祝愿大家都能夠得償所愿!名師指導,直擊考點,想不會都難!>>>
推薦閱讀:2022年中級會計實務基礎階段知識點集結,抓緊學習!
【知識點】某些特定持有待售類別分類的具體應用
【所屬章節(jié)】
第十七章持有待售的非流動資產、處置組和終止經營——第一節(jié)持有待售的非流動資產、處置組
【內容導航】
1.專為轉售而取得的非流動資產或處置組
2.持有待售的長期股權投資
3.擬結束使用而非出售的非流動資產或處置組
某些特定持有待售類別分類的具體應用
(一)專為轉售而取得的非流動資產或處置組
在取得日滿足“預計出售將在一年內完成”的規(guī)定條件,且短期(通常為三個月)內很可能滿足持有待售類別的其他劃分條件的,企業(yè)應當在取得日將其劃分為持有待售類別。
(二)持有待售的長期股權投資
1.出售部分或全部出售對子公司的權益性投資
企業(yè)出售對子公司的權益性投資,根據是否喪失控制權分為兩種情況。
(1)因出售對子公司的權益性投資等原因導致其喪失對子公司的控制權
企業(yè)因出售對子公司的投資等原因導致其喪失對子公司控制權的,無論出售后企業(yè)是否保留部分權益性投資,應當在擬出售對子公司投資滿足持有待售類別劃分條件時,在母公司個別財務報表中將對子公司投資整體劃分為持有待售類別,在合并財務報表中將子公司所有資產和負債劃分為持有待售類別。
在處置部分投資后,對于保留的部分權益性投資,應當區(qū)分以下情祝處理:(1)如果企業(yè)對被投資企業(yè)施加共同控制或重大影響,在編制母公司個別財務報表時,應當按照《企業(yè)會計準則第2號——長期股權投資》有關成本法轉權益法的規(guī)定進行會計處理,在編制合并財務報表時,應當按照《企業(yè)會計準則第33號——合并財務報表》的有關規(guī)定進行會計處理;(2)如果企業(yè)對被投資企業(yè)不具有控制、共同控制或重大影響,在編制母公司個別財務報表時,應當按照《企業(yè)會計準則第22號——金融工具確認和計量》進行會計處理,在編制合并財務報表時,應當按照《企業(yè)會計準則第33號——合并財務報表》的有關規(guī)定進行會計處理。
(2)出售部分權益性投資后企業(yè)仍擁有對子公司的控制權
在擬出售階段對此類投資仍應將其整體作為長期股權投資核算,不將擬出售的部分劃分為持有待售類別。
2.出售部分或全部對聯營企業(yè)或合營企業(yè)的權益性投資
對聯營企業(yè)或合營企業(yè)的權益性投資全部或部分分類為持有待售資產的,應當停止權益法核算;對于未劃分為持有待售類別的剩余權益性投資,應當在劃分為持有待售的那部分權益性投資出售前繼續(xù)采用權益法進行會計處理,待劃分為持有待售的那部分權益性投資出售后,根據是否具有共同控制或重大影響,按照《企業(yè)會計準則第2號——長期股權投資》或《企業(yè)會計準則第22號——金融工具確認和計量》的有關規(guī)定進行會計處理。原權益法核算的相關其他綜合收益等應當在持有待售資產終止確認時,按照《企業(yè)會計準則第2號——長期股權投資》有關處置長期股權投資的規(guī)定進行會計處理。
(三)擬結束使用而非出售的非流動資產或處置組
企業(yè)不應當將擬結束使用而非出售的非流動資產或處置組劃分為持有待售類別。
注:以上中級會計考試學習內容選自張志鳳老師《中級會計實務》授課講義
(本文為東奧會計在線原創(chuàng)文章,僅供考生學習使用,禁止任何形式的轉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