復合計稅的公式
精選回答
實行復合計稅:
組成計稅價格=[成本×(1+成本利潤率)+定額消費稅]/(1-消費稅稅率);
應交增值稅=組成計稅價格×17%;
應交消費稅=組成計稅價格×消費稅稅率+定額消費稅。
關注東奧會計在線中級頻道,了解更多關于中級會計職稱考試的相關信息。
免費試聽 全部>>
-
中級
債務人以資產(chǎn)清償債務
2025《中級會計實務》應試·...
免費
已有2500人學習 -
中級
無形資產(chǎn)的使用壽命
2025《中級會計實務》應試·...
免費
已有2500人學習 -
中級
固定資產(chǎn)處置的會計處理
2025《中級會計實務》應試·...
免費
已有2500人學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