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限平均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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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限平均法又稱直線法,是指將固定資產的應計折舊額均衡地分攤到固定資產預計使用壽命內的一種方法。采用這種方法計算的每期折舊額相等。
它假定折舊是由于時間的推移而不是使用的關系,認為服務潛力降低的決定因素是隨時間推移所造成的陳舊和破壞,而不是使用所造成的有形磨損。因而假定資產的服務潛力在各個會計期間所使用的服務總成本是相同的,而不管其實際使用程度如何。即指按固定資產的使用年限平均計提折舊的一種方法。它是最簡單、最普遍的折舊方法。
年限平均法計算公式
1、年折舊率=(原值-預計殘值)÷原值÷預計使用所限×100%
2、平均年限法年折舊率=(1-預計凈殘值率)/折舊年限
3、月折舊率=年折舊率/12月
4、折舊額=固定資產價值×月折舊率
上述計算的折舊率是按個別固定資產單獨計算的,稱為個別折舊率,即某項固定資產在一定期間的折舊額與該固定資產原價的比率。通常,企業(yè)按分類折舊來計算折舊率,計算公式如下:
某類固定資產年折舊額=(某類固定資產原值-預計殘值+清理費用)/該類固定資產的使用年限
某類固定資產月折舊額=某類固定資產年折舊額/12
某類固定資產年折舊率=該類固定資產年折舊額/該類固定資產原價×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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