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益物權概述_2024年中級會計經濟法預習知識點




機會總是留給有準備的人,付出和收獲是成正比的,想要在2024年中級會計考試中取得好的成績,在預習階段就要開始好好準備!
【知識點】用益物權概述
【所屬章節(jié)】第四章 物權法律制度
用益物權概述
1.用益物權,是指對他人之物享有占有、使用、收益為內容的限制物權。因該權利是物權,故用益物權人只要不違反法律規(guī)定或當事人約定,即可以獨占地、排他性地支配標的物,任何人包括所有權人,均不得妨礙其行使權利。
2.用益物權是他物權、限制物權、有期限物權。用益物權與擔保物權同為限制物權,但前者取向于標的物的使用價值,后者取向于標的物的交換價值。
3.《民法典》規(guī)定的用益物權包括土地承包經營權、建設用地使用權、宅基地使用權、居住權與地役權。
4.用益物權是不動產物權,其標的物只限于不動產,或土地或房屋。
注:以上中級會計考試學習內容選自陸中寶老師《經濟法》2023年授課講義
(本文為東奧會計在線原創(chuàng)文章,僅供考生學習使用,禁止任何形式的轉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