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注會《經(jīng)濟法》每日一練:破產法律制度




要不斷的有針對性的做題才有可能通過注冊會計師考試,今天小編為你也準備一些題,希望能對你的學習有幫助。
【單選】
根據(jù)企業(yè)破產法律制度的規(guī)定,下列表述不正確的是( )。
A. 對債務人的特定財產享有擔保權的債權人不享有表決權
B. 債權人可以自己出席會議,也可以委托代理人出席債權人會議,行使表決權
C. 凡是申報債權者均有權參加第一次債權人會議,有權參加對其債權的核查、確認活動
D. 如存在職工勞動債權不能從破產財產中獲得全額、及時優(yōu)先受償,或是在重整程序中債權人會議決議通過影響其清償利益的重整計劃草案等情況下,職工債權人應享有表決權
【答案】A
【解析】選項A:對債務人的特定財產享有擔保權的債權人也屬于債權人會議成員,且享有法定的表決權,只是未放棄優(yōu)先受償權利的,對通過和解協(xié)議、通過破產財產的分配方案不享有表決權。(P316)
之前做過的注會習題記得要找時間單獨復習,弄明白學過的知識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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