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注會《經濟法》答疑精華:物權公示原則




備考經濟法的注冊會計師考生們會覺得物權法比較難,今天小編就為大家準備物權法相關的答疑,希望大家學習物權法的時候會容易一些。
東奧答疑介紹
為了幫助各位考生的更有效的備考,東奧小編為大家整理答疑板中精華答疑,讓您輕松通過2018注冊會計師考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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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問題】物權公示原則
物權公示原則是針對所有物權嗎?那為什么后面說基于法律行為的物權變動應公示,非基于法律行為的物權變動不必以公示為前提呢,那豈不是和這個原則相違背?
【回答】物權公示原則是針對所有物權,非基于法律行為的物權變動不必以公示為前提,這是公示原則的例外情況。比如甲乙買賣房屋,必須辦理過戶登記;甲乙離婚,房屋判決歸甲,就不需要過戶。
希望大家可以通過小編為你總結的注會經濟法答疑將物權法的知識點融會貫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