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周轉材料的攤銷方法包括一次攤銷法、分期攤銷法、分次攤銷法、定額攤銷法。"一次攤銷法"是指在領用周轉材料時,將其全部價值一次計入成本、費用的方法。這種方法適用于易腐、易糟的周轉材料,如安全網(wǎng)等。"分期攤銷法"是根據(jù)周轉材料的預計使用期限分期攤入成本、費用。"分次攤銷法"是根據(jù)周轉材料的預計使用次數(shù)將其價值分次攤入成本、費用。等等。
更新時間:2022-05-01 09:10:48 查看全文>>
周轉材料的攤銷方法包括一次攤銷法、分期攤銷法、分次攤銷法、定額攤銷法。"一次攤銷法"是指在領用周轉材料時,將其全部價值一次計入成本、費用的方法。這種方法適用于易腐、易糟的周轉材料,如安全網(wǎng)等。"分期攤銷法"是根據(jù)周轉材料的預計使用期限分期攤入成本、費用。"分次攤銷法"是根據(jù)周轉材料的預計使用次數(shù)將其價值分次攤入成本、費用。等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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低值易耗品攤銷的會計分錄:
(1)領用時:
借:周轉材料——低值易耗品——在用
貸:周轉材料——低值易耗品——在庫
(2)第一次領用時攤銷其價值的一半:
借:制造費用
貸:周轉材料——低值易耗品——攤銷
五五攤銷法即五成攤銷法,是指在領用低值易耗品時攤銷一半,廢棄時再攤銷一半的攤銷方法。這種方法,計算簡便,但在報廢時的攤銷額較大,均衡性較差。
周轉材料五五攤銷會計分錄
領用時:
借:低值易耗品——在用
貸:低值易耗品——在庫
借:管理費用——低值易耗品攤銷
貸:低值易耗品——低值易耗品攤銷
低值易耗品的定義:
低值易耗品是指單項價值在規(guī)定限額以下或使用期限不滿一年,能多次使用而基本保持其實物形態(tài)的勞動資料。
低值易耗品在生產(chǎn)過程中可以多次使用不改變其實物形態(tài),在使用時也需維修,報廢時可能有殘值,由于價值低,使用期限短而采用簡便的方法將其價值攤入產(chǎn)品成本。
低值易耗品攤銷的主要方法有:
一次攤銷法、分期攤銷法、五五攤銷法、凈值攤銷法。
低值易耗品費用的攤銷分配,通常是通過編制“低值易耗品攤銷分配表”。攤銷分配時,應根據(jù)不同的使用部門、用途等記入“生產(chǎn)成本”、“制造費用”、“管理費用”等賬戶及其明細賬戶有關成本、費用項目。對于企業(yè)投入生產(chǎn)經(jīng)營時一次大量領用的低值易耗品,可作為待攤費用分期攤銷。
如果采用一次攤銷法或分期攤銷法的企業(yè),其低值易耗品是按計劃成本進行核算的,到月終時應根據(jù)低值易耗品類別差異率,把計劃成本調整為實際成本。
五五攤銷法即五成攤銷法,是指在領用低值易耗品時攤銷一半,廢棄時再攤銷一半的攤銷方法。這種方法,計算簡便,但在報廢時的攤銷額較大,均衡性較差。
領用時:
借:低值易耗品——在用
貸:低值易耗品——在庫
借:管理費用——低值易耗品攤銷
貸:低值易耗品——低值易耗品攤銷
報廢時,將報廢的低值易耗品實際成本的50%,扣除殘料價值后的差額計入管理費用。
低值易耗品的攤銷方法通常有:一次攤銷法(即一次轉銷法或一次計入法)、分次攤銷法和五五攤銷法。
材料差異的主要原因是生產(chǎn)部門耗用材料超過標準,所以企業(yè)應該查明材料用量超標的具體原因,以便改進工作,節(jié)約材料。
原材料的入賬成本即原材料的所有采購成本,材料的采購成本是指企業(yè)物資從采購到入庫前所發(fā)生的全部合理的、必要的支出,包括購買價款、相關稅費(不包括準予扣除的增值稅)、運輸費、裝卸費、保險費以及其他可歸屬于采購成本的費用。
在實務中,企業(yè)也可以將發(fā)生的運輸費、裝卸費、保險費以及其他可歸屬于采購成本的費用等先進行歸集,期末,按照所購材料的存銷情況進行分攤。
領材料時:
借:生產(chǎn)成本-A產(chǎn)品
貸:原材料
結轉人工成本:
借:生產(chǎn)成本-A產(chǎn)品
貸:應付職工薪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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