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稅務師涉稅服務實務預習考點:資產損失稅前扣除鑒證服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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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屬章節(jié)】
第六章 涉稅鑒證與納稅情況審查服務
【知識點】資產損失稅前扣除鑒證服務
一、業(yè)務定義
資產損失稅前扣除鑒證,是指鑒證人接受委托人委托,依照稅收法律法規(guī)和相關標準,按照一定的程序和方法,對被鑒證人資產損失稅前扣除的合法性、合理性和準確性進行鑒定和證明,并出具鑒證報告的活動。
其中合法是指被鑒證人稅前扣除的資產損失是在實際處置、轉讓相關資產過程中發(fā)生的合理損失,或者雖未實際處置、轉讓,但已符合稅收規(guī)定條件計算確認的損失;合理是指損失符合生產經營常規(guī),符合行業(yè)、區(qū)域及資產特點;準確是指資產損失的會計處理和稅務處理金額準確無誤。
二、關注事項
資產損失稅前扣除鑒證業(yè)務應關注被鑒證人資產損失會計核算的賬簿、憑證資料,尤其是能夠證明損失真實、合理的證據材料。
(1)直接計入本年損益的資產損失是否真實發(fā)生、金額是否合理準確。
(2)資產處置收入和賠償收入的金額是否真實、合理。
(3)資產的計稅基礎金額是否準確,按稅收規(guī)定允許當期稅前扣除的資產損失金額是否準確,納稅調整金額是否準確。
三、鑒證證據
鑒證人應當取得支持資產損失稅前扣除鑒證結果所需的證據。鑒證人可以直接從委托人或被鑒證人提供的鑒證材料中取證,也可以采取審閱、査閱、檢查和盤點、詢問或函證、記錄及其他方法取得證據。資產損失稅前扣除鑒證證據按照來源可分為具有法律效力的外部證據和特定事項的內部證據;根據發(fā)生損失的資產類型可以分為貨幣資產、非貨幣資產和投資資產三大類,各類資產損失稅前扣除的證據表現形式不同。
四、鑒證報告
1.鑒證人對資產損失稅前扣除鑒證業(yè)務發(fā)表結論時,應關注被鑒證人稅前扣除的資產損失是否真實發(fā)生、會計處理和稅務處理是否合理合法準確;做出上述判斷的證據是否確實充分,適用法律依據是否準確。
2.鑒證人應以工作底稿為基礎,按照《涉稅鑒證業(yè)務指引(試行)》要求的內容,編制資產損失稅前扣除鑒證報告。報告的核心是對被鑒證人資產損失稅前扣除的合理性、合法性和準確性予以評價。鑒證報告應按照要求進行信息溝通、簽字蓋章。
注:以上內容選自李運河老師2022年《涉稅服務實務》基礎班授課講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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