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稅務師涉稅服務實務預習考點:房地產開發(fā)企業(yè)土地増值稅清算的審核




讓夢想作為心中的明燈,去照亮前路未知的的荒蕪!備考2023年稅務師考試的預習階段,一定要將知識點消化理解。東奧會計在線為大家整理了《涉稅服務實務》第五章預習知識點,各位考生快來了解下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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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屬章節(jié)】
第五章 納稅申報代理和納稅審核
【知識點】房地產開發(fā)企業(yè)土地増值稅清算的審核
(一)土地增值稅清算的定義
土地增值稅清算,是指納稅人在符合土地增值稅清算條件后,依照稅收法律、法規(guī)及土地增值稅有關政策規(guī)定,計算房地產開發(fā)項目應繳納的土地增值稅稅額,并填寫《土地增值稅清算申報表》,向主管稅務機關提供有關資料,辦理土地增值稅清算手續(xù),結清該房地產項目應繳納土地增值稅稅款的行為。
(二)土地增值稅的清算單位
土地增值稅以國家有關部門審批的房地產開發(fā)項目為單位進行清算,對于分期開發(fā)的項目,以分期項目為單位清算。
(三)土地增值稅的清算條件
1.符合下列條件之一的,納稅人應進行土地增值稅的清算:
(1)房地產開發(fā)項目全部竣工、完成銷售的;
(2)整體轉讓未竣工決算房地產開發(fā)項目的;
(3)直接轉讓土地使用權的。
2.符合以下條件之一的,主管稅務機關可要求納稅人進行土地增值稅清算:
(1)已竣工驗收的房地產開發(fā)項目,已轉讓的房地產建筑面積占整個項目可售建筑面積的比例在85%以上,或該比例雖未超過85%,但剩余的可售建筑面積已經出租或自用的;
(2)取得銷售(預售)許可證滿3年仍未銷售完畢的;
(3)納稅人申請注銷稅務登記但未辦理土地增值稅清算手續(xù)的;
(4)省稅務機關規(guī)定的其他情況。
(四)土地增值稅清算時間
1.對于符合清算條件應進行土地增值稅清算的項目,納稅人應當在滿足條件之日起90日內到主管稅務機關辦理清算手續(xù)。
2.對于符合清算條件,稅務機關可要求納稅人進行土地增值稅清算的項目,由主管稅務機關確定是否進行清算;對于確定需要進行清算的項目,由主管稅務機關下達清算通知, 納稅人應當在收到清算通知之日起90日內辦理清算手續(xù)。
(五)土地増值稅清算時收入確認
1.已銷售的房地產項目收入的確認
土地增值稅清算時,已全額開具商品房銷售發(fā)票的,按照發(fā)票所載金額確認收入;未開具發(fā)票或未全額開具發(fā)票的,以交易雙方簽訂的銷售合同所載的售房金額及其他收益確認收入。
2.非直接銷售和自用房地產的收入確定
房地產開發(fā)企業(yè)將開發(fā)產品用于職工福利、獎勵、對外投資、分配給股東或投資人、抵償債務、換取其他單位和個人的非貨幣性資產等,發(fā)生所有權轉移時應視同銷售房地產,其收入按下列方法和順序確認:
(1)按本企業(yè)在同一地區(qū)、同一年度銷售的同類房地產的平均價格確定;
(2)由主管稅務機關參照當?shù)禺斈?、同類房地產的市場價格或評估價值確定;
(3)房地產開發(fā)企業(yè)將開發(fā)的部分房地產轉為企業(yè)自用或用于出租等商業(yè)用途時,如果產權未發(fā)生轉移,不征收土地增值稅,在稅款清算時不列收入,不扣除相應的成本和費用。
注:以上內容選自李運河老師2022年《涉稅服務實務》基礎班授課講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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