存款賬戶賬號報告_2019年《涉稅服務實務》高頻考點




備考2019年稅務師考試的同學們,下面是有關存款賬戶賬號報告、財務會計制度及核算軟件備案報告的《涉稅服務實務》知識點,請大家隨東奧小編一同查看下面的內(nèi)容。
【內(nèi)容導航】
存款賬戶賬號報告、財務會計制度及核算軟件備案報告
【所屬章節(jié)】
本知識點屬于《涉稅服務實務》第四章-稅務登記代理
【知識點】存款賬戶賬號報告、財務會計制度及核算軟件備案報告
存款賬戶賬號報告、財務會計制度及核算軟件備案報告
一、存款賬戶賬號報告
從事生產(chǎn)、經(jīng)營的納稅人應當自開立基本存款賬戶或者其他存款賬戶之日起15日內(nèi),向主管稅務機關報告其全部賬戶賬號。賬戶賬號發(fā)生變化的,應當自發(fā)生變化之日起15日內(nèi),向主管稅務機關報告。
納稅人未按規(guī)定進行存款賬戶賬號報告的,將影響納稅信用評價結果。
二、財務會計制度及核算軟件備案報告
1.從事生產(chǎn)、經(jīng)營的納稅人應當自首次辦理涉稅事宜之日起15日內(nèi),將其財務、會計制度或者財務、會計處理辦法等信息報送稅務機關備案。
2.境外注冊中資控股居民企業(yè)應當按照中國有關法律、法規(guī)和國務院財政、稅務主管部門的規(guī)定,編制財務、會計報表,并在辦理基礎信息報告之日起15日內(nèi)將企業(yè)的財務、會計制度或者財務會計、處理辦法及有關資料報送主管稅務機關備案。
3.未按照規(guī)定將財務、會計制度或者財務、會計處理辦法和會計核算軟件報送稅務機關備案的,將影響納稅信用評價結果。
路漫漫其修遠兮,吾將上下而求索。備考稅務師考試的過程是漫長的,考生朋友們應該抱著求知的態(tài)度、堅定的信念和不懈的努力,不斷學習稅務師知識。
(注:以上內(nèi)容選自美珊老師《涉稅服務實務》授課講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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