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事義務與責任2_2019年《涉稅服務相關法律》高頻考點




備考稅務師考試,堅持努力就會有所收獲,希望備考2019年稅務師考試的小伙伴們都能夠堅持到底,下面是今天的高頻考點,一起來看吧!
【內容導航】
民事義務與民事責任
【所屬章節(jié)】
本知識點屬于《涉稅服務相關法律》第七章-民法基本理論與基本制度
【知識點】民事義務與民事責任
民事義務與民事責任
根據相關聯(lián)的兩個義務間的地位劃分
(1)主義務,是指在兩個相關聯(lián)的義務中,能夠獨立存在的義務(如抵押借貸中,借貸人償還借款的義務是主義務)。
(2)從義務,是指在兩個相關聯(lián)的義務中,不能獨立存在,須以其他義務的存在為存在前提的義務(如抵押借貸中,抵押人的擔保義務為從義務)。
根據義務人行為的方式或者內容劃分
(1)積極義務,是指以特定作為為內容的義務(如交付貨物、支付金錢、交付工作成果等)。
(2)消極義務,是指以特定不作為為內容的義務(如保密義務、不妨害他人所有權的義務等)。
備考稅務師考試的小伙伴們,一旦決定要開始備考,就不要停下自己學習的腳步,堅定地向著通過稅務師考試的目標奔跑,要相信付出一定會得到回報。
(注:以上內容選自楊千紫老師《涉稅服務相關法律》授課講義)
(本文為東奧會計在線原創(chuàng)文章,僅供考生學習使用,禁止任何形式的轉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