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涉稅服務相關法律》預習考點:監(jiān)事侵犯公司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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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導航】
監(jiān)事侵犯公司利益
【所屬章節(jié)】
本知識點屬于《涉稅服務相關法律》公司法律制度
【知識點】監(jiān)事侵犯公司利益
監(jiān)事侵犯公司利益
股東可以“書面”請求“董事會”或者不設董事會的有限責任公司的執(zhí)行董事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如果董事會或者執(zhí)行董事收到股東的書面請求后拒絕提起訴訟,或者自收到請求之日起30日內未提起訴訟,或者情況緊急、不立即提起訴訟將會使公司利益受到難以彌補的損害的,股東有權為了公司的利益以自己的名義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上述1和2兩種情形,對股東的要求:
(1)有限責任公司的股東;
(2)股份有限公司連續(xù)180日以上單獨或者合計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的股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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