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東奧小編】2013年注冊稅務師考試時間已確定為2013年6月22日至23日,小編提醒廣大注稅考生各省市已開始陸續(xù)公布2013年注稅考試報名時間,要趁早復習,一步一步穩(wěn)紮穩(wěn)打,考試前才能從容不迫,F階段可以進入注稅第一輪復習,復習目標為熟悉所報科目每章節(jié)的知識點,消除陌生感,將較難知識點進行初步消化。以下是《稅收相關法律》科目第二篇民商法律制度第一章民法基本理論概述第六節(jié) 民事法律行為的知識點:期間、期日,供學員們參考。
第二篇 民商法律制度
第一章 民法基本理論概述
第六節(jié) 民事法律行為
二、期間、期日
1.規(guī)定按照小時計算期間的,從規(guī)定時開始計算;規(guī)定按照日、月、年計算期間的,開始的當天不算入,從“下1天”開始計算。
2.期間的最后1天是星期日或者其他法定休假日的,以休假日的次日為期間的最后1天;星期日或者其他法定休假日有變通的,以實際休假日的次日為期間的最后1天。
3.期間的最后一天的截止時間為24點;有業(yè)務時間的,到停止業(yè)務活動的時間截止。
4.當事人約定的期間不是以月、年第1天起算的,1個月為30日,1年為365日。
5.民法期間中的“以上”、“以下”、“以內”、“以前”、“屆滿”等都包括本數;而“不滿”、“以外”則不包括本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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