車船稅應納稅額的計算_2020年《稅法二》預習考點




備考稅務師的同學們,上天不會虧待努力的人,也不會同情假勤奮的人,你有多努力,時光它知道。你學過的每一樣東西,遭遇的每一次挫折,都會在你一生中的某個時候派上用場。
【內容導航】
車船稅應納稅額的計算
【所屬章節(jié)】
本知識點屬于《稅法二》第六章—車船稅
【知識點】車船稅應納稅額的計算
車船稅應納稅額的計算
應納稅額=年應納稅額÷12×應納稅月份數
1.稅目、計稅單位及應納稅額的計算
稅目 | 計稅單位 | 應納稅額 |
乘用車、客車和摩托車 | 每輛 | 輛數×適用年稅額 |
貨車、專用作業(yè)車和輪式專用機械車(不包括拖拉機) | 整備質量 每噸 | 整備質量 噸位數×適用年稅額 |
掛車 | 整備質量 噸位數×適用年稅額×50% | |
機動船舶 | 凈噸位每噸 | 凈噸位數×適用年稅額 |
非機動駁船、拖船 | 凈噸位數×適用年稅額×50% | |
游艇 | 艇身長度每米 | 艇身長度×適用年稅額 |
注意 | 購入當年的應納稅額自納稅義務發(fā)生“當月”起按月計算 |
【注意】掛車按照貨車稅額的50%計算;
拖船和非機動駁船分別按機動船舶稅額的50%計算;
拖船按照發(fā)動機功率每1千瓦折合凈噸位0.67噸計算征收車船稅 。
2.在一個納稅年度內,已完稅的車船被盜搶、報廢、滅失的,納稅人可以憑有關管理機關出具的證明和完稅證明,向納稅所在地的主管稅務機關申請退還自被盜搶、報廢、滅失月份起至該納稅年度終了期間的稅款。
3.已辦理退稅的被盜搶車船失而復得的,納稅人應當從公安機關出具相關證明的當月起計算繳納車船稅。
4.已繳納車船稅的車船在同一納稅年度內辦理轉讓過戶的,不另納稅,也不退稅。
備考稅務師考試的小伙伴們,每一份努力都不會被辜負,每一份堅持都將會有收獲。堅持備考,定會有所收獲!
(注:以上內容選自彭婷老師《稅法二》授課講義)
(本文為東奧會計在線原創(chuàng)文章,僅供考生學習使用,禁止任何形式的轉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