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稅退還_25年稅法一預習考點




在沒有得出結論之前,沒有人知道成功需要付出多少努力。備戰(zhàn)稅務師考試,需要我們全神貫注并孤注一擲,只要不放棄,必能實現理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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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稅退還
1.申請退還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納稅義務人自繳納稅款之日起1年內,可以申請退還關稅,并應當以書面形式向海關說明理由,提供原繳款憑證及相關資料:
(1)已征進口關稅的貨物,因品質或者規(guī)格原因,原狀退貨復運出境的;
(2)已征出口關稅的貨物,因品質或者規(guī)格原因,原狀退貨復運進境,并已重新繳納因出口而退還的國內環(huán)節(jié)有關稅收的;
(3)已征出口關稅的貨物,因故未裝運出口,申報退關的。
2.多征稅款退還
情形 | 具體規(guī)定 |
海關發(fā)現 多征稅款 | 立即通知納稅義務人辦理退稅手續(xù),納稅義務人應當自收到海關通知之日起3個月內辦理有關退稅手續(xù) |
納稅人發(fā)現 多征稅款 | 自繳納稅款之日起1年內書面申請退稅,并加算銀行同期活期存款利息,海關應當自受理退稅申請之日起30日內查實并通知納稅義務人辦理退還手續(xù) |
所屬章節(jié):第十章 關稅
注:以上內容選自彭婷老師2024考季《稅法一》基礎階段授課講義
(本文為東奧會計在線原創(chuàng)文章,僅供考生學習使用,禁止任何形式的轉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