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稅法一》基礎考點:稅法原則
【小編導言】我們一起來學習2014《稅法一》基礎考點:稅法原則。
【內容導航】:
1、稅法原則的分類和示例
2、稅法基本原則
3、稅法適用原則

本知識點屬于《稅法一》第一章稅法基本原理第一節(jié)稅法原則的內容。
【基礎考點】:稅法原則
。ㄒ唬┒惙ㄔ瓌t的分類和示例
。ǘ┒惙ɑ驹瓌t--從法理學角度概括的稅法原則
1.稅收法律主義--依法
2.稅收公平主義--量能分配稅負
3.稅收合作信賴主義--征納雙方信賴而不對抗
4.實質課稅原則--真實能力決定稅負
。ㄈ┒惙ㄟm用原則--實際運用法律解決具體問題所遵循的原則
1.法律優(yōu)位原則--效力低的稅法與效力高的稅法發(fā)生沖突時,效力低的稅法即是無效的。
也稱行政立法不得抵觸法律原則,其基本含義為法律的效力高于行政立法的效力,還可進一步推論稅收行政法規(guī)的效力優(yōu)于稅收行政規(guī)章效力;效力低的稅法與效力高的稅法發(fā)生沖突時,效力低的稅法即是無效的。
2.法律不溯及以往原則--新法實施后,之前人們的行為不適用新法,而只沿用舊法
3.新法優(yōu)于舊法原則--同一事項后法優(yōu)于先法。
4.特別法優(yōu)于普通法原則
5.實體從舊,程序從新原則
--實體法不具備溯及力,而程序法在特定條件下具備一定溯及力。
6.程序優(yōu)于實體原則
即在稅收爭訟發(fā)生時,程序法優(yōu)于實體法,以保證國家課稅權的實現(xiàn)。
責任編輯:荼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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