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個人在上海購買經濟適用住房減免契稅的辦稅流程
業(yè)務概述:個人購買經濟適用住房,在法定稅率的基礎上減半征收。
辦理部門:區(qū)縣地方稅務機關負責征收管理(除房地產登記由市房地產登記處辦理的)。
納稅申報環(huán)節(jié):申請辦理房地產權證前。
辦理地點:區(qū)縣稅務局駐房地產交易中心服務窗口(除房地產登記由市房地產登記處辦理的)。
應提供資料:根據(jù)《上海市地方稅務局關于印發(fā)〈個人承受房屋辦理契稅業(yè)務所需提交資料目錄(試行)〉的通知》規(guī)定,應提供:
契稅納稅申報表、個人身份證明、購房發(fā)票(核對原件)。委托他人辦理納稅申報的,需提交委托書(原件)、委托人的身份證明(復印件)及受托人的身份證明(原件及復印件);
個人身份證明:居民身份證;
購買經濟適用住房合同(原件及復印件);
居民家庭住房信息書面查詢結果(原件,申請家庭唯一住房減按1%繳納契稅的提交)。
辦結時限:受理后當場辦結。
申報人未按照規(guī)定提供資料或提供的資料不夠全面的,應一次性告知申報人應補正的資料。
對于不符合減免規(guī)定的,應向申報人說明原因。
責任編輯:初曉微茫
- 上一篇文章: 個人股東取得股份制企業(yè)派發(fā)的紅股如何繳納個人所得稅
- 下一篇文章: 銀行承兌匯票未背書存在的涉稅風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