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考季】春風公司為辦公,購買了一棟價值80萬元的寫字樓,并向四季保險公司投保。保險合同約定保險金額為40萬元,但未約定保險金的計算方法。保險期間,春風公司因用電不當造成火災,致使辦公樓被燒毀,造成實際損失60萬元;春風公司為防止損失的擴大,花費了45萬元施救費。根據(jù)保險法律制度的規(guī)定,四季保險公司應當支付給春風公司的保險金數(shù)額是( )。
正確答案:
(1)保險金額低于保險價值的,除合同另有約定外,保險人按照保險金額與保險價值的比例(40÷80=50%)承擔賠償保險金的責任;(2)保險事故發(fā)生后,被保險人為防止或者減少保險標的的損失所支付的必要的、合理的費用,由保險人承擔;保險人所承擔的費用數(shù)額在保險標的損失賠償金額以外另行計算,最高不超過保險金額的數(shù)額(40萬元);(3)保險公司應賠償=60×50%+40=70(萬元)。
保險合同
知識點出處
第四章 金融法律制度
知識點頁碼
2020年考試教材第168,169,170,171,172,173,174,175,176,177,178,179,180,181,182,183,184頁
保險合同
保險合同